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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20:32 |
相信在很多朋友的钱包里都安安静静的躺着有几张银行卡,有些是为了发工资办的,有些是为了存钱,也有些是还贷款..........。银行卡一多,总会有那么几张卡不再使用了,对于那些银行卡里只剩下一点点钱,自己暂时不需要用到的银行卡,很多朋友就懒得管,觉得放在钱包里也不碍事,等需要了再用。但事实上,这些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很可能就在一直扣费,等你想用的时候还会受限制。今天就来跟大家聊一聊长期不用的银行卡可能存在的隐患,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第一:会扣费。 我们在办理银行卡的时候,工作人员通常就会提醒我们,银行卡它会有一个年费,差不多一年就在10块钱的样子,也就是说,不管我们的银行卡有没有使用,它都会扣除10元的年费。当我们银行卡里面的余额只有300元的时候,一些银行它还会收取一个小额账户管理费,这个费用在1-3元/月,不同的银行可能会有点区别。此外,要是我们的银行卡还有开通短信服务费的话,每个月就还需要2-3元。虽然这些费用并不是很多,但累积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没多久你卡里的钱就会被扣光了。
 第二:会被纳入睡眠账户。 当我们的卡很长时间都没有任何的交易活动,而且里面余额很低或者直接没钱的情况下,银行还会把它纳入睡眠账户。一般来说,银行卡有1~2年都没有取款、转账之类的交易,就会被银行的系统认定为休眠户或者长期不动户。一旦银行卡被纳入睡眠账户就比较麻烦了,它就会暂停很多业务办理,像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TM机都无法使用了,如果你还想继续使用卡的话,就需要排队到银行的柜台出示有效身份证来办理激活手续。要是你的银行卡5年都没有去激活,还会被银行注销。
 第三:信用卡可能影响征信。 前面我们有提到,银行卡就算不用它还是会产生一些费用的,如果我们使用的储蓄卡,卡里的钱被扣完了,余额不足以支付那些费用,银行卡就会产生欠费,但不会透支,当我们的银行卡里有钱了,银行就会优先扣除之前产生的欠费。可如果是信用卡,它是有透支功能的,也就是它会透支扣除年费以及其他费用,我们没有及时还就会逾期,直接影响征信。可能很多朋友在办理信用卡时,银行工作人员说免年费,但其实,免年费通常都需要一些前提,比如每年需要刷多少次,或者只是免费几年,要是你的信用卡长期没用又没注销,逾期的欠费没还,就会导致你的征信有了不良记录,这样后续不管是你贷款买房、买车,甚至申请信用卡的时候,都可能会遇到阻碍。
 第四:存在风险。 我们钱包里静静躺着不用的银行卡,还可能被不法分子给盯上,他们会通过各种手段来获取我们银行卡的信息,然后用来诈骗、洗钱之类的违法活动。要是我们的银行卡真的被不法分子利用到违法活动中,我们作为银行卡的持有人就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就算最后证明了这些事情和我们没关系,但配合调查的过程中也会消耗我们的时间精力。
 第五:影响新卡办理。 在以前,一家银行不管办几张卡都是一样,但现在有新规出来了,我们每个人在一家银行只允许办理一张一类卡账户,要是你的名下在这家银行有其他长期没用的银行卡,还没有注销的,那么就不能办理一类卡,只能办理二类卡了。一类卡是全功能卡,不管是存款、转账、消费,还是理财、现金存取等所有银行业务都是没有限制的,而二类卡相比于一类卡来说,它很多方面都是有限制的,这样就可能会给我们的日常使用带来不便。
 关于银行卡里剩几块钱,长期不用会怎样的这个问题,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为了避免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就建议大家定期的把自己那些不再使用的银行卡去柜台注销处理,有余额的就取出来或转到其他使用的卡里去。不过,我们在注销银行卡之前就一定要记得解除绑定这张银行卡的业务,比如水电费代扣、信用卡还款等,以免扣费失败带来麻烦。如果今天的文章对您有帮助,那就点一个赞,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或家人,感谢您的支持。
 ----------------------------------------------------------------------------------- 存了35万元取款时账户余额为0?市民将银行告上法院,判了! 7月29日,记者获悉,南通如东市民康某发现自己存到银行的35万元,等到取钱时竟发现账户已被“清零”,最终还闹上了法庭。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4年,康某在银行存款35万元用于儿子结婚,谁料取款时,竟发现账户余额为0,经询问,原来是银行擅自扣划了康某的存款,用于偿还其作为连带保证人的债务。”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介绍。
 原来,康某在2013年曾为赵某向银行的借款20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赵某到期未能偿还借款,银行将赵某、康某诉至法院,经生效判决并执行,但未能执行到位。2024年,银行发现作为赵某连带保证人的康某在该银行存入35万元,于是擅自扣划了其存款,用于偿还担保债务。 康某认为银行擅自扣划违法,且超额扣划其存款,其愤而告到法院,要求银行退还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35万元定期到期应得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康某在银行存款,双方间建立存款合同关系,银行负有保证储蓄安全的合同义务和法定义务。该银行越过司法执行程序擅自扣划康某存款,其行为违法。
 南通如东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倪静静:“经核算,法院判决银行退还康某超额扣划部分款项9万余元,并赔偿其到期应得利息3000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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