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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zhdf 执行加亮操作(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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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所谓“双春年”一说,去年旧历腊月二十九,也就是公历2023年1月20日的晚上,我本来想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做一场直播,可出于莫名其妙的原因,没能做成。直播虽然没有做,可我事先很认真地写了讲稿,随后也在“澎湃新闻翻书党”栏目上刊发了这篇讲稿。我这篇没能按计划进行的讲稿,题目是《这个兔年不好过?——所谓“双春年”的天文历法解说》。在撰写那篇讲稿时,本来想随便提一下今天讲述的内容,亦即所谓“虎兔相逢大梦归”的问题,但考虑怕分散主题,所以没有谈。当初想提,是因为今天讲述的主要内容,同所谓双春兔年一样,实质上只是把两种不同体系的历法要素混合在一起看才会出现的一种“假象”。“红学”学问很深,水更深,我对这部书的了解,只是读高中时在课堂上因闲得无聊而随便翻过两遍而已。现在来和大家讲这个问题,当然不是我对《红楼梦》有什么研究,只是借这个形象而又生动的由头,和大家简单谈谈我所理解的古代天文历法知识。程乙本《红楼梦》卷首附元春图《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 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贾宝玉在秦可卿那张“寿昌(阳)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上,梦游太虚幻境,幻境里看到了暗寓主要人物命运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但见在这本图册中体现元春命运的画面上:画着一张弓,弓上挂着香橼。也有四句言词,道是:二十年来辨是非,榴花开处照宫闱。三春争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梦归。这“四句言词”,红学家们称作“判词”,判的当然是元春一生的遭际,而“大梦归”犹如“大命归”,就是一命呜呼,离世而去。这些凡是读过《红楼梦》的人,谁都明白。这四句判词中“三春争及初春景”的“三春”是指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初春是指元春本人,而“争及”当解作“怎及”,这些都是一清二楚的事情。我在这里想和大家谈论的,是这四句判词中的最后一句“虎兔相逢大梦归”。我现在和大家谈这个问题,看到的《红楼梦》,是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的校注本;更具体地讲,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在1996年12月出版的第2版。这个版本,依据的底本是庚辰本。在庚辰本中,这句话就是这么写的,校注者参校的甲戌本、蒙古王府本、戚蓼生序本、甲辰本和舒元炜序本也都是如此。可是,校注者却依据己卯本(怡亲王府抄本)和所谓《红楼梦稿》本把它改成了“虎兕相逢大梦归”(附案这个讲稿草成后,核对了人民文学出版社2022年所出冯其庸先生主持校订的最新版本,此处文字和校勘都一仍旧版)。为什么要这样改呢?主要负责校勘方面工作并担任这个校注本“总校”性职事的冯其庸先生,在卷首的《前言》中交待其校勘原则说:“凡底本文字可通而主要参校本虽有异文但并不见长者,仍依底本;凡底本明显错误而主要参校本不误者,即依主要参校本”。据此,他们一定以为“虎兔相逢”这话讲不通了,其间一定存在“明显错误”;也就是说,冯其庸先生认为“兔”是误字,非改成“兕”字不可。众所周知,冯其庸先生除了是著名红学研究专家、还有人说他对《红楼梦》的版本研究分量最重、贡献最多之外,更著名的专长,还是写汉字的书法家和画国画的大画家。我本人由于对《红楼梦》研究一无所知,对冯先生的了解,只有画画和写字,因而很容易推想其形象思维能力一定是超强的。不知是不是作为知名国画家的冯其庸先生觉得凶猛的大老虎和乖乖的小兔子从外形上看就太不匹配了,若把“虎兔相逢”理解成两兽大战,那这两种动物既用不着打、也根本没法打,大老虎眼一瞪就吓死小兔兔了。“虎兔相逢”,兔命必丧,还梦什么梦,连做噩梦的时间都没有,话不带那么讲的。曹雪芹又不是白痴,哪里会写这种白痴话?不过因不善绘画而不大善于形象思维的普通读者,就不一定非那么理解不可。这句判词若是写作“虎兔相逢”也未必就真的讲不通,真的会那么傻。替曹雪芹补完后四十回的高鹗对这句判词的看法(附案人民文学出版社在2008年出版的新版《红楼梦》,已经放弃了高鹗续撰后四十回的说法,改题为“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虽然我不赞成高鹗续撰的说法,但改成“无名氏”似乎只是回避了问题,并没有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这里姑且沿用胡适以来大多数人习惯的看法),就显然不是这样。在《红楼梦》第九十五回《因讹成实元妃薨逝 以假混真宝玉疯癫》这一回里,高鹗写道: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是年甲寅年(德勇案:此字下原无逗号,但据文义非逗开不可,具体缘由详下),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不需要什么红学专家,没看过《红楼梦》的人也都知道,寅年形象的说法也就是虎年,卯年则是兔年。若是用这两种形象的说法对《红楼梦》的原文做个替换,大家看看,《红楼梦》上面的内容,就成了这么个样子:稍刻,小太监传谕出来说:“贾娘娘薨逝。”是年虎年,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元妃薨日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兔年寅月,存年四十三岁。这由“虎年”而“交兔年”,不是“虎兔相逢”又是什么?从学术渊源方面讲,冯其庸先生似乎也可以说是“新红学”派的衣钵传人了,可此门开山猛将俞平伯先生早就指出“高氏又明叙元春之死在甲寅年十二月十九日,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以交卯年寅月。这明是比附虎兔相逢了”(俞平伯《红楼梦辨》上卷《高鹗续书底依据》)。为什么竟对此视而不见呢?如前所述,“二十年来辨是非”云云这四句判词判的就是元春的命运,而按照高鹗的理解,曹雪芹写这“虎兔相逢大梦归”之句,就是在讲元春命终的时刻,前后相契,合情入理,不是顺畅得很么?这有什么会让人读不通呢?为什么非像冯其庸先生那样改动原文不可?下面我再和大家谈谈这虎年、兔年的历法涵义到底是什么,以更深刻地理解“虎兔相逢”的实质意义。以十二生肖过年,过完虎年一定是过兔年。现在问题来了:这么明晃晃的事情,就像过完猴年就一定会过鸡年、过了狗年就必定要过猪年一样,到底是曹雪芹傻还是高鹗傻啊?写这些废话干什么?情况并不像表面看到的那么简单。虽然过了虎年就是兔年,但虎年和兔年交接的情况并不都一样——这涉及十二生肖这种纪年形式在太阳历和阴阳混合历这两种历法体系当中的体现形式问题。请大家注意,前面在引述《红楼梦》这段话时,我在“是年甲寅年”之下特地将其逗开,做了同冯其庸诸人不同的标点。这个逗号非常重要,涉及对下文“十二月十八日立春”的理解。高鹗讲元妃逝去的“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这“十二月十八日立春”,正是“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的前提条件。原因,是立春之日为卯年之始,也就是这一年的元旦。既然立春之日、也就是“十二月十八日”这一天就已经改换年岁进入了下一年卯年,那么,“是年甲寅年”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之间就不会有什么领属关系,即不会是“甲寅年”的“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基于木星纪年法的十二生肖纪年示意图不管是用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来纪年,还是用十二地支的替代符号鼠、牛、虎、兔等十二生肖来纪年,它的实质性天文历法意义,是源自十二年一个周期的木星纪年法。现在我们大家需要清楚的是,这种纪年法中的“年”不是很多人特别喜爱的“阴历年”、也就是所谓阴阳混合年,而是一种标准的“阳历年”、也就是太阳年。按照我的看法,这种太阳年是全世界所有人、当然也是中国人“自古以来”最早过的“年”。这种年,在《吕氏春秋·十二纪》、《礼记·月令》和《淮南子·时则》中都有完整而又清晰的历法体现,一直是以立春之日为岁首。太史公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称这种年份每一年开始的立春之日,为“四时之卒始”。这“四时”指的是春、夏、秋、冬四时,每一“时”内分设孟、仲、季三个月,分别称之为孟春之月、仲春之月和季春之月等。这种月份同月亮圆缺所体现的“月相”毫无关系,也就是同朔望月没有对应的关系。原理就同现在中国使用的“阳历”一个样,现在的学者或称之为“天文月”或“干支月”。中国古代太阳年示意图司马迁说立春之日为“四时之卒始”,是因为春、夏、秋、冬四时这一个完整的周期也就是一个太阳年,古代专业上的狭义用法,是用“岁”字来表述这种太阳年。与之相对的另一种年,就是被我们大家称作“阴历年”的那种阴阳混合年,也不妨把它称作“中国年”,而“年”字在古代专业上的狭义用法,表述的就是这种“中国年”。不管哪一种年都是有始有终的,一年开始的时候,就是人们“过年”的时候。由于时间的流动是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如果用一个圆周来体现一年这个周期的话,那么结束一个周期进入下一个周期的那个断点,就既是上一个周期的终点又是下一个新周期的起点。所以司马迁说立春为“四时之卒始”,“卒”指的是上一年之结束,“始”指的是新一年的开端,讲得相当精准,很好地体现了时间和纪年体系的内在实质。遗憾的是现在大家读到的中华书局新点校本《史记》,由于点校者根本不懂这样的科学原理,竟活喇喇地硬是删去了那个“卒”字。现在我们只能徒叹奈何。其实“四时之卒始”这样的表述,实际上非常强烈地凸显出立春之日的太阳年岁首意义。因为春、夏、秋、冬四时的循环,直接体现的就是地球的公转周期,用学术性语言来讲的话,这也就是太阳视运动的周期。请注意在中国古代,春、夏、秋、冬四时与春、夏、秋、冬四季隶属于完全不同的两套历法体系,前者是隶属于太阳年,后者是隶属于阴阳混合年,也就是所谓“中国年”。明白了这一点再来看《红楼梦》里“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和“十二月十九日已交卯年寅月”所讲的“十二月”这个月份,就很容易理解,它并不是与“季冬之月”一样的“天文月”或“干支月”,因为在那种太阳历的体系里,立春之日乃是新一年里孟春之月的首日,绝不会是“十二月十八日”。这个“十二月”是阴阳混合历、也就是所谓“中国年”的月份,这种“中国年”与上述太阳年突出的差异,是一年开始于正月初一而同立春之日没有必然的联系。阴阳混合年同太阳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年”,阴阳混合历同太阳历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历法。尽管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往往会把子、丑、寅、卯等十二地支或鼠、牛、虎、兔等十二生肖所表述的太阳年借用为阴阳混合的“中国年”,但高鹗所说“是年甲寅年”实际上讲的仍是其本来涵义,即按照太阳年的历法,“十二月十八日立春”之前的那一个太阳年乃是“甲寅年”。不过在另一方面,像人们说今年是“双春年”,这实际上是把中国古代太阳年的岁首立春硬放在“中国年”亦即阴阳混合年的体系里去谈,这样就会在同一年内出现两次立春。同样的原理,我们若是把两个太阳年的交接时刻放到“中国年”内去观察,就会发现这个交接的时刻会出现下述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立春与正月初一同在一天,即这两种年份的岁首重合为一。第二种情况,是立春在正月初一之前,所谓“春比年先到”,讲的就是这种情况,即先过太阳年,再过阴阳混合年。元春去世这一年遇到的情况就是这样。第三种情况,是立春在正月初一之后,即先过阴阳混合年,再过太阳年。站在这一视角上来看元春去世这一年的情况,可以说其特殊性在于所谓“虎兔相逢”是交逢在上一年的岁末腊月里。若是把这上一年的腊月替换成“虎年腊月”的话,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兔子落入了虎口,当然是不吉利的(在此必须强调指出,“虎年”和“腊月”本分属于两套完全不同的历法体系——前者是太阳年,后者是阴阳混合的“中国年”,这样硬把二者混为一事,只是民间社会生活中的糊涂做法)。上述三种情况中第三种情况最多,第一种情况极少,而第二种情况,也就是“春比年先到”,即所谓兔入虎口的情况,出现的几率比第三种情况要稍多一些,大约占二分之一多一点儿,平均两年左右能遇到一次。若仅仅看这样概率,也并不是很低,可若是落实到具体的以十二地支表示的年份上,即只看虎年和兔年交接的“虎兔相逢”,其余不管是龙蛇还是猪狗统统不论,那么,在“二十年来辨是非”句所讲的二十年间,一般是不会遇到第二次的(附带说一下,高鹗补缀本中“存年四十三岁”这句话同“二十年来辨是非”的判词存在明显抵牾,这个问题相当复杂,这里姑且置而不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究,我们若是再来看看元春死去时“已交卯年寅月”的“寅月”,就会明白所谓“虎兔相逢”一定还有这一重寓意,即十二生肖不惟可以纪年,也可以用来纪月,纪月时的顺序,也像纪年时一样同十二地支相对应,而“天文月”或“干支月”用十二地支的排列次序,是孟春之月对应于寅,仲春之月对应于卯,季春之月对应于辰,其余以此类推(见前示《中国古代太阳年示意图》)。古代命相学中的生辰八字,年、月、日、时俱以干支来表示,实质上就是用十二地支来称谓古代太阳年中的十二个“天文月”或“干支月”。今日民间有所谓一月虎、二月兔、三月龙、四月蛇之类的说法,其本义指的也是这种“天文月”或“干支月”(即一月等于孟春之月,二月等于仲春之月,三月等于季春之月,四月等于孟夏之月等等),只不过它被世俗移用于所谓“中国年”亦即阴阳混合年的朔望月而已。中国古代很早就以这种“天文月”或“干支月”与“中国年”的朔望月相比附匹配,其最为突出例证是所谓夏商周三正递变说,即谓夏人建寅、商人建丑、周人建子(其实秦始皇建亥也是由此推衍而来)。所谓“建寅”,是以太阳年里那个寅月为正月;“建丑”是以太阳年里那个丑月为正月;“建子”是以太阳年里那个子月为正月。请大家一定注意,不管是寅月、丑月,还是子月,哪一个月同朔望月里的正月都不是同一回事儿,若不是立春和正月初一这个元旦相重合,这每个“天文月”或“干支月”开始的时间都同正月的开始时间不一致。另一方面,在中国历史上也很早就见有以十二生肖动物与十二“天文月”或“干支月”相匹配的做法。例如唐刘恂《岭表录异》卷上记载当地野象的情况,称“象肉有十二种,合十二属,胆不附肝,随月转在诸肉中。假如正月建寅,胆在虎肉上,余月率同此例”。 所谓“胆不附肝,随月转在诸肉中”的说法虽然不大好懂,但所谓“建寅”之寅月对应于十二生肖中的虎,其余卯月、辰月、巳月等依次对应于兔、龙、蛇等各种表示生肖的动物,这一点应是十分明确的。同样是在唐代,那个名闻天下的大文豪韩愈,写有一篇《祭河南张员外文》,怀念他的好朋友张署,文中有句云:余唱君和,百篇在吟。君止于县,我又南踰。把角戋相饮,后期有无。期宿界上,一又相语。自别几时,遽变寒暑。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廐处。无敢惊逐,以我马蒙去。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其徃,来寅其征。我预在此,与君俱膺。猛兽果信,恶祷而凭。余出岭中,君竣州下。文中叙事的背景,是唐德宗贞元十九年冬韩愈与张署一同自监察御史左迁岭南为县令,翌年顺宗即位,二人复俱徙往江陵。上文中“枕臂欹眠,加余以股。仆来告言,虎入廐处。无敢惊逐,以我马蒙去。君云是物,不骏于乘。虎取其徃,来寅其征”这一段,大意是讲两人枕臂共眠时来了一只老虎,叼走了韩愈所骑的驴子(马蒙)。张署对韩愈说,这驴反正也不是什么好坐骑,老虎把它叼走,昭示着即将到来的寅月会有好运。现在我既然是和你睡在一起,应当也能沾上这个运气。下文“猛兽果信”之“猛兽”,宋代即另有不止一种版本系书作“孟首”,其义乃“谓正月孟春之首也”。案“孟春之首”之首的本义即指中国古代太阳年的寅月。盖张署谓“来寅其征”,是“以虎为寅神也。故言来岁寅月当有征验”,而韩愈、张署二人果然俱得北行,即“孟首果得归也”(宋朱熹《朱文公校韩昌黎先生集》卷二二《祭河南张员外文》)。用现在的大白话讲,就是在一岁之首的孟春之月,果然没用另做什么祈祷就得到了灵验,同至江陵——“余出岭中,君竣州下”是也。由此看来,这句话理应订正为“孟首果信”。匹配十二生肖动物的中国古代太阳年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自然很容易出现用十二生肖动物名称来称谓“中国年”之朔望月的做法。其实准确地讲,韩愈《祭河南张员外文》中所讲的“孟首”实际上讲的也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太阳年寅月,而是借用这一术语来表述中国阴阳混合年的正月岁首,前人注释时所说“谓正月孟春之首也”,其“正月”二字已经点明了这一点。清代初年有人曾谈到“四裔纪年月,俱不识干支,如子年寅月,则但知为鼠年虎月之类”(清李来泰《莲龛集》卷一四《十二生肖说》)。这里说边地四裔之人“但知为鼠年虎月”,实际上是对应于中原华夏之人不仅知道“鼠年虎月”,更清楚所谓“鼠年虎月”是源自“子年寅月”。实际上现在俗语还常说的“猴年马月”就和这个“鼠年虎月”是一个性质。了解古人上述用法,就很容易理解,“卯年寅月”也就等于“兔年虎月”,这当然那也是一种“虎兔相逢”。说到这里,我们再看《红楼梦》第八十六回《受私贿老官翻案牍 寄闲情淑女解琴书》讲外省算命先生测算的元妃生辰八字——甲申年、丙寅月、乙卯日、辛巳时(生辰八字以天干搭配地支,在历法意义上并不影响这里所谈地支纪年、纪月的性质),这里的寅月卯日实际上同“兔年虎月”一样,也是一种“虎兔相逢”。这位外省算命先生具体推算说:“可惜荣华不久,只怕遇着寅年卯月,这就是比而又比,劫而又劫,譬如好木,太要玲珑剔透,本质就不坚了”,前后照应着读,我非常怀疑这“寅年卯月”本该是“卯年寅月”,或是在传写过程中产生了错乱。这样的话,就更会理解这“寅年卯月”对元春命运的重要性了(即使这处文字没有讹误,同样足以体现出“虎兔相逢”这一运命)。在当代《红楼梦》研究者中,与主流“新红学”家们的眼光大为不同的是,周绍良先生始终以为在《红楼梦》后四十回中尚包含有相当一部分曹雪芹残稿(附案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新版《红楼梦》把后四十回的续作者改题作“无名氏”,实际上应是主要参据了周绍良先生的看法,但这实质上是回避了周绍良先生提出的实质性问题,即后四十回的主要内容应出自曹雪芹原稿)。周绍良先生以为,在描写元妃去世情景的第九十五回中,“那些朝廷仪注,自非亲见亲闻者写不出。高鹗既非皇亲,又非国戚,从哪里有这一番经历?所以可以断定这是曹雪芹的原稿”(周绍良《略谈〈红楼梦〉后四十回哪些是曹雪芹原稿》,见所著《细说红楼》)。这一回全篇是否如此,恐怕还需要深入考究,但若谓这部分关于元春离世时日的描述出自曹雪芹残稿,倒很符合逻辑。这么一来,“虎兔相逢大梦归”的“虎兔”就更不能妄改为“虎兕”了。其实就连“新红学”派开山鼻祖胡适先生,本来也明确承认,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之外,后面的部分是写出有部分残稿的,只是他认为“这些残稿都‘迷失’了”而已(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见北京出版社本胡适《红楼梦考证》)。当然,若是深究起来,周、胡两位先生说的后四十回残稿恐怕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就会触及曹雪芹的《红楼梦》到底是怎么写出来的这一根本问题了,这不是我这个外行能在这里轻易讲的事儿。更深一层思索“虎兔相逢”这一问题,我们看到,在“新红学”家们眼里,曹寅(曹雪芹祖父)家族盛极而衰的经历,是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一书的基本因缘;胡适先生更形象地讲述说“《红楼梦》这部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且在书中写出诸多曹寅一家特有的事迹,如在康熙南巡时的多次接驾等(胡适《红楼梦考证》)。当然胡适之先生这种“自叙传”之说,也只是说曹雪芹以自己家族的兴衰历史为基本的原型而从事小说的创作而已。要创作这么一部规模宏大的作品,当然还要搜集和利用很多其他的素材。在胡适先生的未刊手稿中,我们看到他在《〈永宪录〉里与〈红楼梦〉故事有关的事》这一题目下,记有一条题作“胡凤翚妻年氏与肃敏贵妃年氏”的笔记。文中叙及苏州织造胡凤翚,雍正四年在皇帝逼迫下不得不自缢身亡,同时一道自缢而死的还有他的一妻一妾,而其妻年氏与深得雍正皇帝宠幸的肃敏(或称“温肃”)贵妃年氏为嫡亲姊妹,也都是重臣年羹尧的妹妹。胡凤翚及胡妻之死,乃与年羹尧案直接相关;更重要的是,肃敏皇贵妃也同时牵连致死,尽管其具体死因是否也是悬梁上吊,在《永宪录》中没有明确记载(胡适《〈永宪录〉里与〈红楼梦〉故事有关的事》,见北京出版社本胡适《红楼梦考证》)。胡适先生在这里以“与《红楼梦》故事有关”的卷标写下这段笔记,显然是把这一事件看作了曹雪芹的创作素材,而《红楼梦》中与这一素材相关联的描写,则只能是元妃的离世。前面已经谈到,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体现元春命运的画面上是“画着一张弓,弓上挂着香橼”。这张象征元春的命运的“弓”,固然可以解作谐音的“宫”,喻其蒙恩入宫,但未免太过平常,缺乏内在的力度。过去也有人把它解作以弓弦自缢身亡,若是参照胡适先生记述的这一情况,那么,按照曹雪芹在“金陵十二钗正册”中所规划的方案,元春的归宿,恐怕会与这位肃敏年贵妃非常相似。己卯本《石头记》把雍正肃敏年贵妃之死同元春的命运联系到一起,胡适先生并不止想到了“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画的那一张弓,还一定与脂砚斋主的一条批语有关。这就是脂砚斋主人在元春省亲时太监所点《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四出戏下都写有批语,谓这四出“戏剧伏四事,乃通部书之大过节、大关键”,其中《乞巧》一戏的寓意,乃是“《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即以剧中杨贵妃在马嵬坡被逼上吊自杀事来暗示元妃的结局——胡适先生正是把杨贵妃同年贵妃两人的结局并联到了一起。年羹尧家是汉军八旗,曹寅家也是汉军八旗;胡凤翚是苏州织造,曹寅则是江宁织造。胡、曹两家同在康熙时蒙恩得宠,又同在雍正时期遭到查处。曹雪芹移花接木,把那个织造的经历写到这个织造的故事里来,这应该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儿。雍正元年(1723年)的“中国年”与中国古代太阳年关系示意图情况既然如此,那么,有红学家把元妃亡故的这个“十二月十八日立春”的卯年视为雍正元年就很有道理了。因为这一年为癸卯年,正月元旦时值公历2月5日,立春正好在这前一天。不过当年这一年的实际历法,应是腊月二十九除夕立春(这一点和去年一样,腊月都是小尽),小说中的“十二月十八日立春”,属于作者的创造了。请大家千万记住,曹雪芹是在写小说,而不是撰著历史,并且时值文网森严的乾隆时期,当然还要有所避忌。《红楼梦》开篇即以其书“毫不干涉时世”相标榜(第一回《甄隐士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脂砚斋评本于此书卷首所注曹氏“凡例”,特地讲明“此书不敢干涉朝廷。凡有不得不用朝政者,只略用一笔带出,盖实不敢以写儿女之笔墨唐突朝廷之上也。又不得谓其不备”——这些当然恰恰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式的记号。由于这一年与太阳年相比,时间少了一大截,于是在下一年,就不得不设置了闰月。结果,接下来的雍正二年就又比太阳年长了一大段,而且其过年的时点要同雍正元年的年底相衔接,结果就会过了年再立春,而到年底腊月又经历了一次立春,这就是出现了同今年一模一样的“双春年”。只不过不是双春“兔年”,而是经过了两次立春的“大龙年”。在这里还需要再一次强调,不管是老虎年、小兔年,还是大龙年,都只是一种借用,是借用中国古代太阳年的术语来表述那个不阴不阳的中国阴阳混合年。雍正二年(1724年)的“中国年”与中国古代太阳年关系示意图雍正元年这个卯年(癸卯)前面的那个寅年(壬寅)对应着的,当然是康熙六十一年。那一年死没死什么贵妃并不重要,但圣祖驾崩,世宗继位,实属曹家走向败落的转折点——这一年,与曹寅“同事一体”的大舅哥苏州织造李煦(《苏州织造李煦奏请代管盐差一年以盐余偿曹寅亏欠折》康熙皇帝御批,见《李煦奏折》),被查抄家,牵连曹俯(曹雪芹父)也受到追究(胡适《红楼梦考证》已经指出这一点);没过几年,曹家也就脚跟脚地被抄了。再想想我刚刚提到的在李煦之后继任苏州织造的胡凤翚,其间的脉络,也就越来越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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