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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有不少自杀的悲剧,金钏之死是其中之一。有些红友提出,金钏的死,她自身也是要负责任的,毕竟她的行为有轻浮失当之嫌。对此,我相信每一个心怀悲悯之人都明白,金钏虽有不当之失,可毕竟罪不当死。也有红友感到困惑:金钏被逐,只是失去了王夫人首席大丫鬟的地位而已,甚至被逐后的她某种程度上获得了“自由”,为何非死不可呢?难道有什么比生命更宝贵吗?在这里,我想做一个解答。诚然,若以我们现代人的视角去看,被逐的金钏,想要“苟活”于世其实并不难,可金钏为什么就走上了绝路了呢?出了贾府,某种程度上也获得了自由——难道做一个自由人不好吗?果然像王蒙先生所言“不奴隶,毋宁死”?要讨论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遵循一个原则,即将人物放诸于《红楼梦》的时代,充分考虑当时的时代背景。我们不妨从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一、从高处跌落至尘埃,金钏无法承受命运骤变的落差。《红楼梦》向我们展示了贾府这个钟鸣鼎食之家,丫鬟与主子的财富、地位之悬殊,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丫鬟中的“特权阶层”过上“体面”生活的可能性,仅以平儿、袭人为例,我们就可以轻易看出这一点。平儿是凤姐的陪嫁,也是凤姐的心腹。凤姐出嫁后为了笼络贾琏,将平儿给贾琏做了屋里人,颇有体面。一进荣国府的刘姥姥就差点将她错认作管家奶奶凤姐,可见其穿着打扮之富丽;与姊妹们在园中吃烤鹿肉的时候丢的一只“虾须镯”价值不菲,以至于宝玉的小丫鬟坠儿悄悄偷了去。袭人被王夫人看中,要给宝玉做屋里人,虽还未过“明路”,就已经有了二两银子一吊钱的月钱;其母病危之时,袭人回家要经过精心打扮,需要凤姐亲自过目才可放行,排场之大,赶超一般人家的正室夫人。怪不得袭人不肯让她的母兄赎她,对他们说:“幸而卖到这么个地方,吃的穿的跟主子一样,又不朝打暮骂的。”从这两个女子身上,我们不难发现,一旦丫鬟晋升到“特权阶层”,人生便会有巨大的不同。金钏,在王夫人身边服侍十来年,是王夫人的首席大丫鬟,她因此得到的实惠与体面,都不是普通的小丫头可以相提并论的。先说“实惠”,作为一等大丫鬟,她的月钱是一两银子。一两银子在当时不是小数目,贾府的少爷小姐也不过只有二两月钱。也正是因此,金钏死后有许多仆人觊觎这个空出来的位置,甚至给凤姐送礼,企图让自己的女儿补上这个肥缺。大丫鬟们不光月钱多,赏赐也多。过年过节,甚至送个东西,都有可能获得主子的慷慨打赏。除了钱,这些大丫鬟们手里也有权力。彩云曾经偷拿王夫人的东西给贾环,那些玫瑰露、木樨露都是极金贵的贡品,王夫人给宝玉都不舍得一次多给,怕“糟蹋了”。可是彩云却说过,“太太在家时我们也拿过,各自去送人”。金钏被逐前的位置恐怕比彩云还高,我的依据是史湘云曾经从家来给四个大丫鬟带了绛纹石戒指作为礼物,这四个大丫鬟中便有金钏。其余三个分别是鸳鸯、平儿、袭人。贾府的丫鬟那么多,湘云为什么只给这四个丫鬟礼物呢?当然看的是其主:鸳鸯是贾母离不开的人,贾母离了她连饭都吃不下;平儿是贾琏的屋里人,又是凤姐的心腹和左膀右臂;袭人是宝玉房中掌事的大丫鬟,是贾母亲自给了宝玉的。那么,金钏之于王夫人的地位,就如同这三个人一样不可取代。绛纹石戒指不一定有多名贵,却是湘云拿出来送给贾府小姐们的礼物。同款的礼物送了四个丫鬟——这便是秋纹口口声声的“体面”。秋纹是怡红院的二等丫鬟,偶然一次当差,给贾母、王夫人送东西,得了几百钱和两件衣服的赏赐,便得意地在怡红院里向晴雯等人“炫耀”:“几百钱是小事,难得这个脸面”、“衣裳也是小事,年年横竖也得,却不像这个彩头”。“脸面”与“彩头”,都是一个丫鬟眼中的体面。秋纹比不了袭人、金钏等一等大丫鬟,能偶然得到主子给的一些“脸面”,便忍不住炫耀了。殊不知,她得到的衣裳是被挑剩下的,好的早给了袭人。大观园里的螃蟹宴,湘云请客,令人在边廊上摆了两桌——这是专门给贾府有体面的丫鬟准备的。入座的人有鸳鸯、琥珀、彩云、彩霞、平儿等人。若不是彼此金钏已死,这里应该有金钏一个位置。上一次跟随王夫人去清虚观打醮之时,金钏也是随行者之一。金钏在王夫人身边多年,能做到如今的位置,着实不易,这一撵出去,难免有天上人间的落差——或者,说天堂地狱的落差更恰当。有道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金钏被逐意味着她将从高处跌落至尘埃里,她惨淡的人生不再有任何光亮,她死于绝望。所谓的自由于她而言是不存在的,她不会因为被王夫人逐出贾府就能收获“自由”带给她的任何益处,她遭受的是失去的痛苦。世界上最残酷的事情从来不是不曾拥有,而是曾经拥有却尽数失去。也许有人会说,整部《红楼梦》,被逐出贾府的女孩子也多了,像坠儿这样的女孩子,被逐后不也没有去自杀吗?答案是恰恰是因为坠儿只是怡红院的一个月钱五百钱的粗使小丫鬟,身处底层,她不曾到过金钏们曾经到过的高处,她没有得到过那么多“体面”,她无惧失去,也无从失去那么多。做丫鬟的最后归宿绝大多数是嫁给小厮,成为仆妇。“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最终都免不了曲终人散。个别的佼佼者如袭人,会成为姨娘,从而“晋升”到一个上升的层次之上。金钏若不是遭遇被逐,也不是没有可能成为姨娘的。尽管我们并没有在文本中发现她的“争荣夸耀”之心,但是她确实有这个资历。就算不做姨娘,金钏也绝不会成为李嬷嬷口中那种随随便便拉出去“配一个小厮”的人。她很可能会被王夫人体体面面地放出去,由父母做主,自由婚配。二、金钏之烈,使她无法承担沉重的耻辱当然,金钏之死并不仅仅是因为她失去了美好的前程。更重要的原因是她背负着巨大的耻辱,她的自杀是一种激烈的抗争,力证自己的清白无瑕。她没有想到,她从小服侍的主子会对她如此冰冷无情;她无法接受,自己从一个体面的大丫鬟骤然被扫地出门。更重要的是,被逐出贾府的她背负着关乎名节的耻辱,也许这一生都会带着“勾引少爷、教坏爷们”的屈辱烙印。明清两代对妇女的“贞洁”的重视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就是当时社会普遍存在的价值观念。金钏对王夫人苦苦哀求,为的就是怕没脸见人:“我跟了太太十来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一个女孩子的名节是那个时代里比“自由”更重要的东西。秦可卿在焦大醉骂“爬灰的爬灰”之后便一病不起,最终自缢在天香楼,便是一个明证。被凤姐骂作“淫妇”的鲍二媳妇,因被凤姐捉奸在床,含羞自尽了。尤三姐也是因为“名声不好”,遭柳湘莲的质疑退婚,也选择了自刎。贾府没有秘密,金钏被逐,势必会闹得谣言四起。即使王夫人为了贾府与宝玉的名誉,不肯声张,也无济于事。王夫人瞒着宝钗,只说金钏弄坏了她一件心爱的东西,可是宝钗却早猜出了十之八九。宝钗的修养气度以及她与王夫人的关系,当然不会声张,可是别人就不一定了。只看金钏的尸首才被捞上来,便有了赵姨娘之流编造的“强 奸母婢未遂”的谗言就可以推断,若金钏没有死,那么等待她的势必是“勾引少爷、教坏爷们”之类的流言蜚语。这种境遇是金钏所无法忍受的,她不甘承担这样的罪名。她从一个颇有体面的大丫鬟跌落至底层,还要承受着不白之冤,这叫她如何活得下去呢!金钏死前,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是活泼有余,庄重不足。可是金钏之死,却呈现给读者一个不同于往日印象的金钏:那个喜欢玩笑,貌似不太持重的姑娘,骨子里竟然是如此刚烈!这正是作者最高明之处,他不动声色地将人物的性格特点表现得丰富真实,给读者以心灵的震撼。金钏之死,是生命不可承受之重。那些认为金钏对生命不够“敬畏”的声音,未免有些天真。《红楼梦》的时代里,可怜的金钏无法不活在别人的眼中,而于她而言,这样的活着比死了更痛苦。她虽是个婢女,可是她是有尊严、知廉耻的女子,当她再也无法苟活于这残酷的人间时,她只能用死来抗争,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说到底,这场悲剧是时代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恰恰是当时社会的缩影。金钏,一个花样年华的少女,就这样被吃人的礼教吞噬了。生而为奴,身不由己。金钏之死,并非怯懦,反倒更像是一种不堪受辱的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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