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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被 huozm32831 执行加亮操作(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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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关于“反堕胎”的新闻震荡美国,余波还传到国内,甚至一度登上微博热搜。起因是,美国阿拉巴马州刚刚通过了一项堪称史上最严苛的反堕胎法案——禁止几乎所有的堕胎,即便是强 奸或乱 伦导致的怀孕,堕胎也不被许可。此法规一经推出,顿时引起美国上下一片哗然,不少女明星站出来表态。比如,Lady Gaga表示“禁止堕胎是一种无耻的行为”。《生化危机》女主米拉·乔沃维奇在视频中声泪俱下地控诉,究竟是谁在替女性做出决定?是否生下孩子,应该由当事者本人与自己的家人、朋友和医生商量之后做出结论,现在却被美国政府用强权所操控了。而蕾哈娜也忍不住正面硬刚,直接贴出了支持反堕胎法案议员的照片,并配文“看看这些为美国女性做决定的傻X吧,真替你们感到羞愧!”大家留意一下这个点赞量 很多人都说,这项法规简直是让《使女的故事》照进了现实。在《使女的故事》里,未来世界人口出生率骤降,为了延续后代,女性被统治阶级当做生育工具,成为了体制下的牺牲品。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这个看上去夸张荒谬的设定,并非出自杜撰。据原著作者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所说,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个细节,都取材于血淋淋的历史——比如蓄奴制度、一夫多妻、集体处决、强制女性生育制等等。其实,在美国,关于堕胎与反堕胎的“斗法”已经持续了上百年。对于堕胎权力的争夺,不仅仅关乎女性权利,更关乎错综复杂的政治与权力斗争。但回归个人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关乎选择权和生命权的问题。在反堕胎派眼中,胎儿的生命是自己的、也是上帝赋予的,女性没有权力剥夺,因此堕胎就是谋杀。而支持堕胎的人则认为,女性享有对自己身体的自主权,这是一项基本人权。她们不该被他人告知如何处置自己的身体。这让我想到了一部来自德国的冷门电影,它用平实、温暖的口吻,讲述了一个怀孕母亲在面临堕胎选择上的心路历程——《二十四周》。片中的女主名叫阿思缇,是个脱口秀演员,也是一个性格独立的女人。她有着如日中天的事业,即使怀有六个月的身孕,依然坚持上台演出。阿思缇的丈夫和大女儿,都非常支持她的工作。没错,阿思缇怀的是第二胎了。她站在舞台的聚光灯下,脸上洋溢着笑容,和所有观众一同分享自己的幸福。可没想到,在怀孕第七个月时,她忽然迎来了晴天霹雳。阿思缇在丈夫的陪伴下去医院孕检,却被医生告知肚子里的孩子患有唐氏综合征。在德国的法律规定中,父母面对这种情况,在生产之前一直都有权利堕胎。但此时胎儿满24周,已经完全成型了,哪怕离开母腹也能存活。也就是说,如果此时堕胎,孩子需要先被打针停止心跳。这一过程,在任何人看来都如同谋杀。有哪个父母,会亲手杀死自己的孩子?阿思缇思虑过后,和丈夫一致决定把孩子生下来。为了深入了解唐氏综合征,她还带着丈夫和孩子,参观了患有唐氏症的儿童恢复机构。他们发现唐氏综合征患者虽然智力偏低、面容特殊,但如果尽早干预和治疗,可以有一个相对正常的生活,这更加坚定了他们生下孩子的想法。然而,不幸再次降临到了她的头上。医生发现阿思缇的孩子还伴随患有先天心脏病,出生一周内就要进行开胸大手术,以便修补心脏缺陷。更要命的是,即便手术顺利,这个孩子仍然一辈子都将受到心脏缺陷困扰,终生需要他人的照顾。故事看到这,或许有的小伙伴就会开始觉得,让这样的一个孩子降临人世,不光对他是一种折磨,也将给父母带来长久的煎熬。可对于当事人阿思缇来说,那终究是她的孩子,她不可能用如此理性、客观的态度来做出判断。但她的决心也产生了动摇,开始怀疑自己的决定是不是错了。这个时候,她跑去参观了医院的早产儿产房。当她看到有身体缺陷的婴儿,一出生就要忍受手术的痛苦时,她的内心投降了。试问世间有哪一个母亲,能忍心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面对管子和手术刀?于是,她和丈夫坦白了自己内心的想法,提出了堕胎。可没想到,一向和善的丈夫竟然严厉拒绝了她。因为在信仰基督教的丈夫看来,没有人能代替上帝的角色,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父母所能做的,就是让孩子降临到这个世上。因此,夫妻俩人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争执。而这时,影片也回到了我们开头提到的那个关于生命权和选择权的问题——阿思缇作为母亲,到底有没有权利选择堕胎呢?在影片的结尾,阿思缇还是无法说服丈夫,她孤身一人去了医院,准备接受堕胎手术。所幸在手术前的最后一刻,丈夫还是来到了她的病床前。随后,阿思缇躺在手术室里,亲眼看着医生“杀死”自己的孩子。当针刺破肚皮的那一刻,即便隔着屏幕,我们也都感受到她心中那无法言喻的苦楚。身为母亲,她拥有选择生育与否的权利,但恰恰又因为她是母亲,注定要承担放弃孩子的痛苦。这看似悲剧的结局,深深震撼了我的内心。在我看来,这部影片最优秀之处,就在于它并非站在上帝视角进行评判,而是从母亲的角度来讲述故事,让女性观众非常有代入感。它没有过分渲染社会对堕胎的看法,而是把焦点放在一名母亲选择堕胎时,所面临的法律、道德等层面的痛苦抉择。这也正是我今天想和大家聊这部电影的原因——在面对是否堕胎的抉择时,怀孕的母亲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当今世界,支持堕胎与反对堕胎都有各自的拥护者,也都能说出很多支持自己观点的论据。因此,我无意去评判到底孰是孰非。我说起这个话题,就是因为被阿拉巴马州的反堕胎法案彻底激怒了。为什么,在堕胎与反堕胎的争论中,人们总是把焦点放在未出生的孩子身上?怀孕的母亲并不是一个装着胎儿的容器,她们的权益为什么得不到足够的关注和保护?美国喜剧大师乔治•卡林,在多年以前就曾经无情揭穿少部分极端反堕胎人士的丑恶嘴脸——他们的真正理念不是生命至上,他们只是不尊重女性、把女性当作生育机器。乔治·卡林在脱口秀中的吐槽 不仅如此,阿拉巴马州的反堕胎法案还有这样的规定——女子遭遇性侵而怀孕,也不允许堕胎,一旦有医生违法执行堕胎手术,就将以重罪论处,面临最低10年、最高99年的刑期。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在阿拉巴马州,强 奸犯一般会被判处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为遭受性侵的女性堕胎的医生,会比性侵这个女性的强 奸犯,承受更严重的刑罚???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吗???当然,支持这项法案的人也有他们的理由,比如遵循传统、保护文化等等,听起来也很高大上。而我只想说,如果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出现这样是非不分的法案,就是不把女人当人,那你们这些传统和文化,又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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