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位“糖友”在一起闲聊,说起各自的血糖控制情况。一位稍显年轻的“糖友”说:“医生要求我将空腹血糖控制在6.5mmol/L以下。”年龄偏大的“糖友”说:“医生告诉我,我的空腹血糖应该控制在8.0mmol/L以下。”大家你一句我一句,互不相让,都认为自己设定的控制目标是正确的。同是糖尿病,医生为每个“糖友”设定的目标却是不同的,这是为什么呢?
个体化控制目标才是合理的
2010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中血糖控制目标为:空腹血糖3.9~7.2mmol/L,非空腹血糖<10.0mmol/L,HbA1c<7.0%。并以此为依据,根据患者具体情况,调整血糖控制目标。
对比2007版《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0版指南将血糖控制目标由一个固定的值修改为一个范围,如空腹血糖在3.9~7.2mmol/L,医生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血糖控制目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修改呢?
这主要是综合考虑高血糖、低血糖对患者造成的影响。由于发生一次低血糖对身体所产生的危害,足以抵消长期严格控制血糖所带来的益处。因此,设定血糖控制目标最关键的原则就是在控制高血糖的同时减少低血糖的发生,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个体化的血糖目标对于糖尿病患者才是合理的。
三类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
中青年、病程较短、没有明显心脑血管疾病的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4.4~6.1mmol/L,餐后血糖<8.0mmol/L,HbA1c<6.5%,尽量使HbA1c<6.0%;胰岛素治疗的非危重患者餐前血糖应尽可能<7.8mmol/L且随机血糖<10.0mmol/L,HbA1c<7.0%。
此外,如患者病情较轻,通过饮食、运动和服用降糖药物(如二甲双胍、α-糖苷酶抑制、噻唑烷二酮衍生物等)等治疗方式,便可使血糖控制达标而不发生低血糖的患者,这类患者应尽可能使血糖正常或接近正常。
适当放宽目标的2型糖尿病
1.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可以控制得稍微宽泛一些,在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达到一般标准:空腹血糖6.0~7.0mmol/L,餐后2小时8.0~10.0mmol/L,HbA1c在6.5%~7.0%之间。对那些大于80岁以上高龄患者,可以在上述基础上再适当放宽。
3.其他:
①经常出现低血糖:无论年龄大小,或者年龄较大病程较长的患者,可以适当放宽血糖控制标准,首先要以不发生低血糖为原则。经常出现低血糖,年龄较大或病程较长的患者。空腹血糖7.0~9.0mmol/L,餐后2小时血糖8.0~11.1mmol/L,HbA1c在7.0%~7.5%。
②有限寿命者:如糖尿病合并恶性肿瘤,尤其晚期恶性肿瘤患者及预期生存期有限者,血糖控制标准应适当放宽;
③病程很长且既往血糖不理想,但却无明显糖尿病慢性并发症者也可适当放宽。
另外,当患者发生如酮症酸中毒或高渗昏迷等急性并发症时,应先治疗和控制急性并发症,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血糖控制目标。
控制血糖从制定合理的目标开始
根据2010版《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和2012年ADA和EASD共识,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目标不是千篇一律,而是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一般控制目标为基础,个体化制定控制目标为原则。有些情况下目标可以适当放宽,调整目标的关键原则是控制血糖的同时,减少低血糖的发生和避免血糖过度波动。总之,良好的血糖控制应从制订合理的血糖控制目标开始。[ 此帖被姜谷粉丝在2019-02-08 07:51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