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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互通制度再推进:沪深港放行“同股不同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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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1

就香港上市的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沪深港通投资标的讨论已持续数月,争议终于在12月9日晚间消除。


沪深港三家交易所表示,已就同股不同权公司纳入港股通股票方案达成共识。


“沪深港交易所就同股不同权纳入港股通达成共识是一项正面的发展,详情正在规划,会在明年年中公布。”10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


三家交易所一同推动沪深港通纳入同股不同权,被部分市场人士认为是同股不同权制度有进一步发展的前置性事件,这或也为科创板纳入同股不同权制度埋下伏笔。


争议消除


7月9日,小米集团(1810.HK)在港股上市,这也是香港市场首家同股不同权的上市公司。但7月14日,沪深交易所做出了暂不将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纳入沪港通和深港通下港股通股票范围的决定。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反映了彼时监管层对于同股不同权制度的看法。


“通过调研咨询,多数投资者表示对这些新的证券品种缺乏了解,有的表示对外国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制度难以掌握,有的对合订证券完全不理解,还有的希望在内地市场先推出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并熟悉后再做判断。”彼时上交所相关负责人指出。


“今年境内资本市场也在尝试推进同股不同权制度,但始终没有出台,因此对提前纳入相关标的有疑虑也很正常。”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12月10日讲道。


时隔5个月后,沪深交易所和港交所达成共识推动同股不同权股票纳入标的,预示着监管层对于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态度有所变化。


“推动这类突破原有制度的创新制度需要结合当下市场大环境,近期科创板设立的大背景下,推动同股不同权或到了一个合适的时间节点。”杭州泽浩投资投资总监曹刚10日表示。


此前同样对同股不同权公司产生疑问的全球第一大指数公司MSCI(明晟公司)也在近期公告称,将在2019年2月纳入同股不同权的公司。


MSCI指数政策委员会主席Remy Briand表示,“投票权方面的偏好和约束,以及其他治理方面的考虑,不应影响可投资领域的界定。对大多数投资者而言,同股不同权的股票依然是可投资的。”


科创板或承担改革使命


沪深港通接纳同股不同权公司是重要的市场适应前置事件,但一直以来在境内哪个市场实施同股不同权制度监管层也持续摇摆,但这项选择有了新进展。


今年两会期间,深交所就积极表态称,希望可以推进同股不同权制度改革。


随后CDR制度横空出世,其中也包含了同股不同权制度,但截至目前,尚未有一家企业通过该通道登陆资本市场。


就在CDR按下暂停键的同时,新三板市场也因其“实验田”的身份开启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探讨,甚至已经形成了基础制度的雏形,但也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未落地。


如今科创板推出,其被赋予了突破现有制度枷锁服务科创企业的使命,而近期上交所领导的发言中也侧面印证了同股不同权制度最先的落脚点或就在科创板。


上交所副总经理阙波5日公开透露:“上交所正在积极稳妥推进科创板和注册制试点。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针对科创企业的特点和需求,提高对企业盈利情况、协议控制和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包容度,提升资本市场服务科创企业的能力。”


记者同数位长期关注同股不同权制度的市场研究人士交流后了解到,市场大部分观点认为在科创板实践推进同股不同权制度是一种优选。


“科创板的制度创新预期很高,在注册制和服务科技创新企业两大核心要素下,接受红筹架构、推动实施同股不同权以及弱化传统以盈利为核心的估值体系都是市场期待科创板可以做的事情。”前述北京地区券商人士分析表示。


事实上,9月底在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下称“《意见》”),在第七章第二十六条“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中也专门指出,要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这也同科创板相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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