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听到患者问医生:我这个病能不能吃“发物”?那到底什么是“发物”?有哪些食物属于“发物”?今天就和大家谈谈“发物”的话题。
“发物”这个词最早出现于明代 从唐代开始到金元时期,一些医书中开始有了“动风发热之物”的说法。直到明代,“发物”这个词在多部中医著作中才开始频繁出现。比如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清·陈士铎《洞天奥旨》等,还有乾隆时期官方编著发行的《医宗金鉴》。可见中医确实有“发物”的说法,只不过出现得比较晚。
中医对于“发物”缺乏明确分类 上述中医著作中,都只提到了哪些病不能吃“发物”,却没有指出哪些是“发物”,因此“发物”的分类并不明确。传统的“发物”大致包括各类海鲜、螃蟹、淡水虾、甲鱼、牛羊肉、鹅肉、鲤鱼、鳝鱼、雄鸡肉、芋头、香菜、韭菜、春笋、香椿,甚至有些地方把猪肉、鸡肉和鸡蛋也算作“发物”。
皮肤、疮疡科疾病需要忌“发物” 通过对上述中医著作进行总结,需要忌“发物”的疾病主要是皮肤、疮疡科疾病,比如白秃疮(头癣)、杨梅疮(梅毒)、下部湿疮(湿疹)、疟疾、乳发乳漏(乳腺炎或脓肿)、白屑风(单纯糠疹)、油风(斑秃)、瘰疬(淋巴结核)等。
在古代,医生们一般不好判断这些皮肤病患者对哪些东西过敏,只好笼统地要求他们干脆不吃这些食物了。
只要不过敏,无需特意忌“发物” 由于忌“发物”的疾病主要为皮肤疮疡类,因此,对于感冒、气管炎、肺炎、肝炎、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梗死、肿瘤等各种内科病患者,“发物”都可以吃。“发物”大多是高蛋白食物,有利于创口恢复,因此也适用于各种外科手术术后食用。至于正常人、孕妇、产褥期和哺乳期妇女自然更加可以吃了。
服中药时能否吃“发物”依情况而定 由于“发物”多属于动风或温热的食物,在服用中药时,一般对于中医辨证为属风、属热的患者应尽量避免,其他证型的疾病则一般不需要忌“发物”,具体应听取中医师的建议。
长沙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科
主治医师 湛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