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买房与父母共住一处
吴老伯的父母一共生育了三个子女,吴老伯是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还有一个妹妹。小的时候因为家里穷,哥哥读书比自己好,因此吴老伯很早就辍学,挣钱养家了。
兄妹三人中吴老伯家里条件较差,儿子都三十好几,就是因为没有婚房,一直没有结婚。没办法,吴老伯就和家里人商量,父母看到吴老伯的难处,同意吴老伯夫妻两人和他们住在一起,让吴老伯把自己家里原来住的小房子卖了,售房款用来做首付,给儿子买一套婚房。兄妹为争房产各执己见
终于儿子顺利结婚了,但是吴老伯的父母还没和吴老伯住几天,就因病相继住院。最终两位老人年事已高,医治无效离开了人世。在处理完父母的丧事后,吴老伯的哥哥、妹妹提出要继承父母的遗产,其实也就是父母名下的产权房。吴老伯不怎么想分这套房屋,提出父母同意他和妻子的户口迁到这套房屋处,所以他和老伴希望能在这套房屋内住下去,但是哥哥和妹妹坚持要把这套房子卖了,所得的钱每人三分之一。谈了几次,兄妹三人也没有谈出结果。于是吴老伯的哥哥和妹妹就将吴老伯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继承并分割父母所遗的这套房屋。
吴老伯夫妇获准终生居住
吴老伯和他老伴拿着哥哥和妹妹的起诉材料找到我们,在看了相关材料后,我们向吴老伯告知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由于父母在生前没有留有遗嘱或遗赠,因此对于父母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吴老伯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早已过世的情况下,哥哥、妹妹和吴老伯为父母的法定继承人。
在庭审中,我们据理力争,为吴老伯争取了最大的利益。最终本案以调解结案,父母遗留的房屋由兄妹三人按份共有,每人享有三分之一产权份额,该房屋由吴老伯和妻子终生居住。
这个调解结果让吴老伯很满意,他和妻子有了住的地方,可以不用再为住哪里而发愁了。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黄华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