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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见证人事后补签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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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假正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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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7-12-03
       找到我们的是鲁先生,他手里拿着一份遗嘱的复印件及他弟弟起诉他的起诉状。
      弟弟欲用父母遗书争夺房产
      鲁先生的父母一共育有鲁先生及他弟弟两个儿子。本来父母一直和鲁先生一起生活,父亲单位增配的房子给了弟弟结婚用。但是十年前,弟弟和弟媳离了婚,就搬回家里来住。
      让父母生气的是,原来父亲分的房子被弟弟买成了产权房,离婚后给了弟媳。弟弟住回来后,打破了家里原有的宁静,经常借机和父母及鲁先生吵架。实在没有办法,鲁先生一家只好用积蓄在郊区买了套商品房,搬了出去,房子就由父母和弟弟住。父母和弟弟没住多久,也搬到了养老院。
      去年,父母相继因病过世,在办理完父母的丧事后,弟弟拿出一张遗嘱,说父母将登记在他们名下的房子留给了他,这张遗嘱就是鲁先生拿给我们看的那一张。
      该代书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看了这份遗嘱的复印件后,我们发现了疑点。接受鲁先生的委托后,我们作为他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首先,这份遗嘱不是自书遗嘱,遗嘱的主文内容不是父母写的,而是其中一个见证人的笔迹。其次,虽然这份遗嘱中有两个见证人,但两位见证人签署的日期是不一致的,可见其中一个见证人是事后补签字的,不是在当时见证了遗嘱的形成,因此该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没有认可该遗嘱的效力,判决按法定继承处理了父母的遗产。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黄华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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