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 ,在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国正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计划生育 。当时的要求是:“提倡只生一胎,控制第二胎,杜绝生第三胎”。
计划生育开展伊始,当时还在安徽工作的我和爱人就举双手赞同,并积极为只有2岁多的儿子报名成为独生子女。当时我领到了10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还领到了由原“安徽省革命委员会”颁发的《计划生育光荣证》。从领证的1983年到1993年的11年间,我每年都领取了儿子的“儿童保健费”60元。
时光如梭,儿子早就当上了父亲,这本《计划生育光荣证》也在二十多年前光荣地退休了 ,变成了见证历史的收藏品 。
作者:陈抗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