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通知秦升和秦升的代理律师,表示已经正式受理了秦升的上诉。接下来的10日内,将会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秦升的申诉事件。
按照《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二章第八条规定,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应当于收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从清明小长假后中国足协4月5日开始上班计算,今天4月12日,是足协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秦升申诉的最后一天。如果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该通知申请人(秦升)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现在,足协仲裁委员会已经决定受理秦升的申诉报告。那么,根据工作规则,应当于决定受理后10日内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在仲裁委员中指定包括首席仲裁员在内的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共同审理案件。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会向秦升发出仲裁受理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副本,同时,将仲裁庭的组成通知双方当事人。秦升将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后的15日内,向仲裁庭提交书面答辩、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复印件)。
秦升的代理律师表示,秦升的申诉材料中主要有三点:第一,秦升行为从主观上来说,他这个动作并非故意要弄伤对手,而是受了对方的挑衅。维特塞尔在国际比赛日后接受比利时媒体采访时承认了这一点,是卡纳瓦罗向他布置的一种战术策略。第二,中国足协对秦升的处罚决定里用了6个月的处罚形式,而在足协纪律委员会引用的第56条处罚条例中,以往的处罚都是以“场”作为处罚单位,而这一次用“月”处罚,存在明显的处罚依据不妥。以往中国足协在使用“月”作为处罚单位时,都是引用的其他条例,而不是56条条例。第三,足协对秦升的处罚过于严重。以往足协在处理类似秦升这样的犯规动作,甚至比秦升的犯规动作更为严重的类似情况时,从来没有达到过22场的处罚标准。代理律师指出,比如去年蔡慧康踩踏莫雷诺的行为的处罚是停赛三场,所以他们认为秦升的行为就是三到五场的禁赛。那么,这一次,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秦升的处罚决定,存在明显的量刑过重。
当然,虽然今天中国足协已经正式受理了秦升的申诉,但是要想改判或者减轻处罚决定,可能并不是这么容易。而且从足协仲裁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来看,走完申诉仲裁的工作流程也非常漫长,估计在2-3个月内不会有最终的结果。但是秦升的代理律师表示,这个处罚决定,对秦升的职业生涯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从秦升的本人意愿来讲,法律赋予他申诉权力,当然就要行使,让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至于最终的结果,希望仲裁委员会能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