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确保足球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针对中超、中甲联赛近期出现的俱乐部非理性投资加剧、财务严重入不敷出、青训体系薄弱、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等问题,中国足协将进一步严格准入,加强监管,并在国家各相关部门支持下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规范俱乐部的运营和管理,促进俱乐部加强自律管理,实现健康运营,促进职业联赛健康、稳定发展和中国足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足协将从以下方面着手,加强管理和引导:
一、调整外籍球员上场规则。中超联赛上场的外籍运动员(含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调整为累计3人次。外籍运动员(含亚足联会员协会所属运动员)注册、报名的规则、数量不变。
二、增加U23球员上场规则。中超、中甲联赛中,上场运动员名单中应列入至少2名U23国内运动员,其中1名U23国内运动员应为首发运动员。根据俱乐部的实际情况,逐渐将政策调整为U21或U22国内球员上场。
三、在已完成俱乐部属地化的基础上,促进实现俱乐部股份多元化、名称中性化。
四、完善和调整职业俱乐部准入标准和程序。职业俱乐部的准入工作在每年的6至9月进行,在达到准入标准获得相应联赛的准入资格后,根据联赛成绩获得升级资格。
五、通过准入标准的完善,引导职业俱乐部提高梯队建设标准。中超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9、U17、U15三级梯队、中甲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7、U15两级梯队、中乙俱乐部应至少具备U15梯队。俱乐部的青少年梯队必须在俱乐部注册,并代表俱乐部参加中国足协、地方足协、职业联赛组织等主办的比赛。
六、职业俱乐部每年在青训上的支出不少于全年支出的15%。
七、职业俱乐部应设置青训总监,教练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中超俱乐部的青训总监应持有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职业级教练员证书。中甲俱乐部的青训总监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A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俱乐部U19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A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中甲俱乐部U17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B级教练员证书。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U15梯队主教练应至少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C级教练员证书。俱乐部梯队的各类教练员最低级别为获得中国足协颁发或认证的C级教练员证书。
八、职业俱乐部应具备训练基地。2018年12月31日前,训练基地应在俱乐部注册会员协会管辖范围内,应当达到至少四块标准足球场,其中一块为人工球场、一块带灯光设施。训练基地内应有各类功能用房,能够满足俱乐部各级球队的使用。训练基地的所有权可采取多种形式,可租赁政府部门或地方足协拥有使用权的基地二十年以上。
九、职业俱乐部应落实统一的财务账户。俱乐部应作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减少俱乐部对母公司、股东企业的资金依赖。中国足协将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职业俱乐部进行统一的财务审计工作,对俱乐部资金来源、支出情况、青少年梯队费用的使用情况、球员薪酬支付方式进行着重检查,并将俱乐部相关收支情况进行社会公开。对于严重资不抵债的俱乐部,取消注册资格。
十、建立俱乐部转会投入调节基金制度。研究制定对俱乐部超高引援投入实施按比例收取足球发展基金用于青训等措施。
十一、完善和落实球员转会过程中的培训补偿和联合机制补偿,实现谁做青训培养,谁受益。
十二、根据联赛和俱乐部收入状况,合理确定职业俱乐部每年用于支付球员薪酬的资金比例。对超出规定者予以政策调节。
十三、打击职业俱乐部支付签字费、签订阴阳合同等违规违法的行为。对于扰乱正常转会秩序、签订阴阳合同的俱乐部、球员、球员代理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足球活动。
十四、对于存在欠薪的职业俱乐部,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注册资格。
十五、制定职业俱乐部财务监管办法以及财务运行标准等,审查俱乐部财务情况,对于连续三年超过亏损标准的俱乐部不予准入。
十六、多部门联动,综合施治,打击俱乐部逃税漏税、违规开立多个公司账户和海外账户、贪污受贿、洗钱、操纵比赛等违法犯罪行为。
十七、通过现有的球员数据统计,利用大数据平台,对球员的各项能力数据进行公开和量化。便于公众了解足球运动,推广普及足球运动。同时,也为各级国家队选拔球员做好基础性的工作。
十八、加大俱乐部行政管理、新闻宣传、场地维护、竞赛运行等方面的培训,相关人员应持证上岗,提高足球管理人员能力。鼓励俱乐部聘用职业经理人。
在刚刚召开的第十届中国足球协会第十一次执委会和第三次会员大会期间,执委会和中超、中甲俱乐部代表对上述主要措施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普遍认为,职业联赛是足球发展的重要动力引擎,中国足协的一系列措施切中影响职业联赛健康发展的要害问题,有利于俱乐部的可持续发展。职业联赛的规范、有序运行不仅需要俱乐部自身增强管理能力,也需要国家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长效机制,分阶段、分步骤,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对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研究、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