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9 日,是每 1461 天才出现在日历中一次的特殊日子。与之相巧合地,在美国,把发病率大约低于 1/1500 的疾病称为罕见病。我国对罕见病没有明确的发病率定义,一般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 0.65‰~1‰ 的标准。
而 2 月的最后一天,正是国际罕见病日,2016 年的主题是「病人的声音」。
近年来,人们对某些罕见病的关注度已经远远超过从前。
国际罕见病日官方海报,图中女孩名叫 Yuliya,身患脊髓性肌肉萎缩症(SMA)
比如白化病,遗传基因忘记赐给他们酪氨酸酶,带来了美丽的白皮肤银头发,却有极高的皮肤癌风险。
比如瓷娃娃,有个好听的名字,有很多志愿者为他们奔走,但改变不了病人要忍受成骨不全带来脆弱易碎的身体和病痛折磨。
比如血友病,某大型互联网公司的一出闹剧让这个病在几天内人尽皆知,但救命的凝血因子仍然紧俏。
比如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LS),人们往往知道一个天才霍金身患此病,还做出了伟大的科学贡献,便认为「除了不能动,没什么大不了」;而一场风靡全球的「冰桶挑战」,才让人稍稍体验了病痛的几分之一。
比如戈谢病(Gaucher's disease, GD),遗传基因缺陷导致了葡萄糖脑苷脂代谢异常,体内堆积了大量糖脂无法排出;一年上百万的药费让普通人难以承受,而在有些地区,财政对这种罕见病特殊用药进行补贴,得到一片赞誉。
……
但更多的罕见病,因为患者太少、信息闭塞,被淹没在人群中,没有得到治疗、护理,甚至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
2015 年底,一则寻药微博牵动了许多人的心。
年仅 12 岁的安徽女孩小雪,因恶性晚期卵巢生殖细胞肿瘤住进安徽省肿瘤医院。
这种每万人仅几人罹患的疾病,一旦处理不当,患者就可能失去生育能力,甚至危及生命。尽管手术顺利,但术后化疗的时候,小雪的主治医师赵卫东却遇到了始料不及的困难。
一种名为「平阳霉素」的必需药物,国内鲜有制药企业继续生产,医院也已断货多时,找遍合肥仍一无所获。
无奈,赵医师只能通过微博求助,幸而安徽、湖北、浙江多地医院出手相助,才基本凑齐小雪 6 个疗程的用药。
得到全社会的热心响应,小雪无疑是幸运的。然而,我们忍不住追问一句:下一个患者还能否同样幸运呢?
小雪的故事里,平阳霉素有点像无依无靠的「孤儿」——出生在这个世界,却没有制药企业愿意生产——从某种角度而言,称其为「孤儿药」未尝不可。
事实上,「孤儿药」(orphan drug)一词在许多发达国家,是法律明确定义的专有术语。
所谓「孤儿药」,便是专门针对罕见病研制开发的药物。
不过,一部分孤儿药,既可以用于罕见病,又允许用于非罕见病——我们称前者为「孤儿适应症」(orphan indication);一部分孤儿药,则用于非罕见病罕见的分型、亚型。
还有一点很重要,罕见病常常受地域因素影响。
譬如欧美国家多见的疾病,也可能是亚洲国家的罕见病。因此,无论「罕见病」「孤儿药」,均不能一概而论,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析判断。
小雪的故事里,「孤儿药」平阳霉素制药企业停产,医院、药房不备药,患者急需时难觅其踪,竟好像和罕见病一样罕见。
其实,在制药工业相对发达的欧美国家,孤儿药的研发也是困难重重。
一方面,从患者角度讲:
罕见病本身,往往受限于极低的患者数量,研究相对迟缓,难以找到药物发挥治疗作用的合适途径;
罕见病患者群体小,分布广,召集起来进行大规模、长时间的临床试验,需要投入海量资源,否则不足以证明新药的疗效、安全;
大多数罕见病又是遗传性疾病,患者通常儿童阶段即已发病,参与临床研究无论国内外,都存在道德、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哪怕制药企业披荆斩棘,完成一系列艰苦卓绝的研发工作,孤儿药成功面世,仍不得不面对市场狭窄的窘境。
药品销量严重受制,假如价格过低,莫说研发成本,甚至生产成本都无法收回。正因如此,制药企业都停止生产平阳霉素,其它「孤儿药」缺药的新闻也屡见不鲜了。
文献报道,超过 2500 万美国人正经受逾 7000 种罕见病的折磨。但 1972 年至 1983 年的十余年间,却仅有 10 种罕见病新药上市。
欧美制药企业同样面临患病人群少、市场需求低、研发成本高的难题。
为了解决罕见病患者的问题,美国 1983 年颁布了《孤儿药法案》(ODA),鼓励、指导、帮助制药企业积极投身孤儿药研发。
此后,日本(1993 年)、新加坡(1997 年)、澳大利亚(1998 年)、欧盟(2000 年)等国家、地区,相继通过类似法规,改善当地的罕见病防治情况。
这些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大多一致,主要通过保障制药企业的经济利益,来促进孤儿药的研发。
以美国《孤儿药法案》为例,研发孤儿药的制药企业可享受以下权益:
长达 7 年的市场独占权,如取得儿科适应症,儿科独占权进一步延长 6 个月;
监管机构指导制药企业设计临床研究,协助追踪研究执行情况;
监管机构减免制药企业需要承担的监管费用,2014 年美国涉及临床数据的单个药品申请费用已突破 200 万美元;
临床试验支出抵扣政府税收;
临床试验的政府特别津贴。
同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了「孤儿药品开发办公室」(OOPD),专门审查、授予「孤儿药资格」称号。
除以上政策外,也有利中小型制药企业以此吸引外部投资,顺利完成整个药物研发过程。
2012 年,FDA 引入「突破性治疗资格」机制,进一步加快特定孤儿药上市审批的速度。
至此,美国已形成一整套涵盖孤儿药研发成本、效率、周期的激励体制,保证制药企业相应的投资热情。而上市后的自由定价体系,也最终确保制药企业的经济效益落到实处。
《孤儿药法案》颁布后的 30 余年,合计约 450 个孤儿药产品在美国问世。
遗憾的是,中国时至今日依然缺乏「罕见病」「孤儿药」的官方定义,也尚未制定配套法规、优惠政策,导致具备研发能力的国内制药企业普遍兴致不高。
呆板僵硬的定价体系,压力巨大的医保模式,不仅更加抑制已上市孤儿药的生产流通,甚至变本加厉地剥夺了中国罕见病患者的生存希望。
好在,卫计委逐渐意识到问题,成立了「罕见病诊疗与保障专家委员会」。
诚然,中国「孤儿药」产业的进步,不应只寄希望于政府立法,毕竟相应的流行病学研究、制药企业研发水平、医疗保险支付能力等,都不可或缺。
值此国际罕见病日,我们真诚期待中国的「孤儿药」产业,能够尽快健康有序地发展起来,使中国的罕见病患者与欧美患者一起,有机会接受非罕见病质量相当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