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时风
汉末战乱粮食困乏,不少军阀因无粮而被迫罢战,或以桑椹、枣、甚至人肉为生(注1)。曹操尚节俭,加上用崔琰、毛玠选拔清廉正直之士,社会风气曾变。卞皇后也效法,其左右史称“菜食粟饭,无鱼肉”。
但曹操死后侈奢之风渐长,西晋时更有石崇与王恺斗富,何曾父子日食一两万钱。这大概是让人知晓其通饮食,因为这是衡量家世高低的标准之一,曹丕曾下诏:“三世长者知被服,五世长者知饮食。”(见《太平御览》卷689引《魏书》)何曾著的《食疏》为时人效法,虞悰就凭此指出豫章王萧嶷宴席中的不足,是因为缺少用黄颔蛇制作的肉羹(见《南齐书.虞悰传》)。
节日也有特定的饮食:元旦饮椒酒和柏酒、桃汤、吃五辛盘(五种辛辣味的凉菜);寒食节不动烟火(曹操改革,变一个月改为三天)吃醴酪(糖杏仁麦粥)及其他预先做好的食物;端午节吃角黍(粽子);重阳要佩茱萸、食蓬饵(米粉糕)、饮菊花酒
道教徒认为人体里有三尸,常居人脾,是欲望的根源。三尸是靠五谷的谷气生存的,所以要“辟谷”(不食五谷)。故只能食菌类、蜂蜜、枣类等;匪佛笮融曾“多设酒饭,布席于路”,当时佛教徒应还没禁酒;吃的是三净肉(自己不杀、不叫他人杀、没亲眼看见杀)。
玄学兴起,服食养生就是其体现的思想之一。何晏食五石散之因,就是要达到他所讲的“亦觉神明开朗”(服散后容光焕发的外表,体现出的内在精神活力)。稽康的《养生论》指出:“终朝未食则嚣然思餐,而曾子衔哀七日不饥。夜涤而坐则低迷思寝,内怀忧虑则达旦不嗅。由此言之,精神之于形骸,犹国之有君也,神燥于中而形于外,犹昏君于上,国乱于下也。”即肉体的需要只是精神的附属。但后期发展至服药的极端,皇甫谧因服寒食散过度,弄至多次想自杀。鲁迅把当时文人服食的风气称作“魏晋风度”。
餐厨具
殷商时贵族已大量使用玉制品与象牙杯,更有漆器出土,但平民则还停留粗陶和竹、木食器当中。直至晋代以前受阿拉伯高脚桌椅进食的影响,人们还是处于“席地而坐”的案(至今仍可见于日本的坐式) 。随着陶瓷业的发展,日用陶瓷慢慢普及至逐步取代竹木餐具和粗陶制品。髹漆业的崛起,餐具又开辟了一个新领域。根据朱然墓的出土漆器,可以显示出南方已能制作盘、耳杯、槅、盒、木匕、壶等餐具,其中尤以宫闱宴乐图最能形象化地分映出当时的宴乐情况;文学作品有曹丕的《芙蓉池作》及曹植的《公宴》等作参考。西晋时更有琉璃用具(注2)。
现在发掘出的汉代冶铁遗址中,炼铁炉所用的燃料中就有原谋与煤饼,也就是说有可能当时人们已用石炭来烧饭。
战国以前用的多是地灶和单眼的陶灶,汉代时多火眼陶灶就被使用,一炉多用省时省能。1983年在广州象岗的南越第二任国王赵昧墓中出土了两个呈凹字形的青铜烤炉,烧烤配件非常齐全:悬挂大件烤物的铁链,烤串肉的铁钎和烤乳猪或三鸟的铁叉(三齿、二齿叉各一),同时出土的有乳猪、鸡等的残骨,烤乳猪的发源地应是岭南。
烹调方法
《太平御览.饮食部》诸卷收录了不少古人的烹调方法、案例,解释则见于其引录的《说文解字》。现节录几个重点:
羹 就是把肉与菜全都煮在一起,近似浓肉汤的古老手法。一些难煮的食物也应用于此,陆机《毛诗草木疏》曰:“梅,杏类也。其子赤而酢,不可生啖。煮而曝干为苏,可着羹臛中。”也有一个成语是发生在东汉灵帝时:刘宽没有怪责弄脏其朝服的婢女,“羹污朝衣”,就是形容为人宽厚恕人的性格。
烩 就是把肉细切,主要是应用在鱼身上,即鱼生。华陀替陈登治病时,陈登吐出胃中之虫及生鱼脍。仙人介象则认为鲻鱼为最美味的脍鱼。
脯 就是用各种调味品制成的腊肉。葛洪《神仙传》收录了左慈请刘表犒军三杯酒、一片脯的个案。不过最有名的恐怕是程昱的人脯。
鱼鲊 就是盐水煮的鱼。孙皓时有一盐池司马叫孟仁,他捉鱼后制成鲊给其母,其母劝儿子应避嬚。
炙 是最常应用的方法,即明火烧烤。顾雍之孙顾荣曾与同僚宴饮,发现上菜者渴望一尝炙肉,便施赠予他,其后这哥常帮助他。《世说新语》就有顾荣施炙这一典故。
名菜单
汉晋间有三个见于文献的菜单可作参考:桓宽的《盐铁论.散不足》、枚乘的《七发》、曹操的《四时食制》。
《盐铁论.散不足》中列举了西汉前期出现于食肆中二十款时尚食品,包括:扬(牂,即烤羊羔)、豚(烤乳猪)、韭卵(韭黄抄蛋)、狗[月习](切片酱狗肉)、马朘(红烧马鞭)、煎鱼(豉汁煎鱼)、切肝(白灼猪肝)、羊淹(腊羊肉)、鸡寒(冷盘酱鸡)、挏马酪(酥油)、酒(酸马奶酒)、蹇捕(野猪火腿)、胃脯(酱肚酱肉)、胹羔(焖烧羊羔)、豆饧(甜豆腐脑)、白鲍(白灼鲍鱼)、甘瓠(甘脆泡瓜)、热梁和炙(糯小米叉烧烘饭)
还列举了汉代民间(主要是地主和商人)摆酒宴的七款例菜:胹鳖(焖炖甲鱼)、脍鲤(溜鲤鱼片)、麑(红烧小鹿)、卵(煎溜鱼子)、鷃鹑、橙、枸(炸烹鷃鹑拌橙丝、枸酱)、鲐(河豚)、鳢(生鱼)、醢(肉酱)、醯(酸酱,也就是用肉酱和酸酱拌吃河豚或生鱼)
枚乘的《七发》主要用意是激发楚太子对生活重新产生兴趣,从而医治其精神病,其中一发就列了当时的九款“至味”:“犓牛之腴,菜以笋、蒲”(色嫩甘美的小牛肉, 配着嫩脆的笋尖和蒲心)、“肥狗之和,冒以山肤”(夹着爽脆石耳的肥狗肉)、“楚苗之食,安胡之飰抟之不解,一啜而散。于是使伊尹煎熬,易牙调和”(云梦泽的香粳米,拌着松散的菰米饭,又黏又爽口)、“熊蹯之臑,芍药之酱”(柔韧软糯的焖熊掌,蘸着五香的鲜酱)、“薄耆之炙”(串烤兽里脊)、“鲜鲤之鱠,秋黄之苏”(新鲜鲤鱼片烩溜黄熟的紫苏)、“白露之茹”(打过霜的菜苔)、“兰英之酒,酌以涤口”(用兰香酒来荡口,齿颊留香)、“山梁之餐”(肥美卤山鸡)、“豢豹之胎”(香软的炖豹胎)
曹操的《四时食制》散见于《太平御览》及《初学记》,为严可均辑录整理进《全三国文》卷三内,讲十四种鱼的产地和食用方法:郫县子鱼可为酱、[鱼瞢]一名黄鱼,骨软可食、蒸鲇、东海有大鱼如山,长五六里,谓之之鲸鲵、萧折鱼,海之干鱼、发鱼,带发如妇人,白肥,无鳞、疏齿鱼,味如猪肉、鳣鱼,黄肥,唯以作酢
顺道一提,《后汉书.方术.左慈传》记录,曹操曾叹宴中没有吴松江鲈鱼及蜀中生姜,可见两者在中原是挺有名气的。《异物汇苑》记有“陈思王(曹植)制驼蹄为羹,一瓯值千金,号为七宝羹。”
食物品种
主食 寻常百姓日常主食为素食,西晋潘岳在《闲居赋》中称:“灌园鬻蔬,供朝夕之膳;牧羊酤酪,俟伏腊之费。”就是说明过年、过节时才吃肉。
南方的主食以水稻为主;北方则以大小麦、豆(注3)为主。当时米已有优良品种,如曹丕所赞的新城稻:“江表惟长沙名好米,何得比新城粳稻也!上风炊之,五里闻香。”(见《太平御览》卷839引《魏文帝与朝臣书》);袁准所赞的河内青稻:“河内青稻、新城白粳,弱萁游梁,濡滑通芬。”(见《北堂书钞》卷142)
麦饭以麦蒸制而成,因价格低廉故为百姓所食用吴孟宗以此为主食(见《太平御览》卷850引《孟宗别传》)。
除了用大小米煮粥外,也有以豆来煮,详见石崇与王恺斗富一事。麦粥则是以未磨的整粒麦子而煮,这些麦屎粥多为穷人或守丧者所食。
七十年代初在在甘肃嘉峪关出土了一组汉代画像砖《庖厨图》,当中有仕女揉面和手持托盘奉包子的图像,其它的还有持铁叉烧烤图、切肉串。崔寔的《四民月令》中提及:“齐人……以曲为蒸饼样,团枣附之,名曰枣糕。”
汉代统称面食为饼:把调味好的面团压平至圆扁形,再放在烤炉上烤至酥脆的称作烧饼;用甑锅蒸熟的包子称作蒸饼;用水煮的面条或云吞、水饺称作汤饼;面团放在平底铁锅上加油煎熟称作烙饼;用米粉或面粉发酵加糖并把枣、栗、芝麻等放在甑锅上蒸成松糕的称作饵(扬雄《方言》:“饵谓之糕”)。
随着蜂蜜、蔗糖、麦芽糖、枣、果仁、豆沙、芝麻、姜、葱、蒜、奶油、猪油、植物油、鸡蛋、面粉、糯米粉、黄米粉、籼米粉、薯粉、豆粉等原料的调配运用,再加上炭炉、铁锅、蒸笼等的出现,令汉代糕点的品种得到飞跃的增幅。
曹睿曾怀疑何晏面色白润是傅粉之故,便在盛暑时赐予热汤饼给他吃。
(《事物纪原.酒醴饮食.馒头》:“稗官小说云: 诸葛武侯之征孟获,人曰:‘蛮地多邪术,须祷於神,假阴兵一以助之。然蛮俗必杀人,以其首祭之,神则向之,为出兵也。’武侯不从,因杂用羊豕之肉,而包之以麪,象人头,以祠。神亦向焉,而为出兵。后人由此为馒头。”)
1961年河南密县打虎亭出土的汉代画像石豆腐作坊图可以证明当时已有生产豆腐及豆制品的能力,汉代的豆饧(甜豆腐脑或甜豆浆),在《盐铁论.散不足》中被称为时尚美食,这反映出豆腐在西汉前期面世不久,传说豆腐是美食家淮南王发明的。汉代已有石磨,做豆浆非常普遍。煮豆浆时豆浆中的蛋白质和脂肪会凝聚成一层膜,捞起捊在锅面上的膜后晾干就是腐皮或腐竹。
酒 在夏时已出现,其它菌发酵的食品如泡菜(菹)和以黄豆或蚕豆所制的酱也随之出现,酒也发展至有澄(清)酒(久酿滤去酒糟的米酒)、醴(又称醪)酒(以糯米短期内所酿制的连糟酒)及香酒(用郁金香或香茅草加进米酒内浸泡,用于宫廷宴饮及祭祀)。周代“八珍”之一的渍即是香酒牛肉。
至三国时更有葡萄酒、甘蔗酒(注4)、乳酒。曹丕就曾下诏说:“(蒲萄)醉酒宿醒,掩露而食,甘而不[饣肙],酸而不脆,冷而不寒,味长汁多,除烦解渴,又酿以为酒,甘于鞠糱,善醉而易醒,道之固以流涎咽唾。况亲食之耶!他方之果,宁有匹之者。”(见《艺文类聚》卷87)
当时的名酒首推以酃湖水酿制的酃酒,《续汉书.郡国志四.长沙郡条》引《荆州记》云:“有酃湖,周回三里。取湖水为酒,酒极甘美。”左思的《吴都赋》云:“飞轻轩而酌绿酃,方双辔而赋珍羞。”司马炎平吴后以酃渌酒作为战利品,献于太庙。两者皆可证酃酒在当时的地位。
虽然曹氏父子酷酒,曹操更留下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名句,但因为酒需要耗费大量粮食,东晋时某郡断酒一年就省米百余万斛(见《全晋文》卷24)。曾深受粮困之苦的曹操和刘备都下达过禁酒令,孔融、徐邈曾犯禁。吴的王蕃更因酒而为孙皓所杀。刘备受简雍之劝后大概已解除;襄樊战后曹操以酒庆功,迟至建安二十四年时已解禁。吴则是官方专卖,长沙走马楼吴简可见“酒租钱”一词(注5)。期后竹林七贤更把饮酒风气推至高潮。
上海博物馆有一个东汉的青铜蒸馏器,经试验至今仍可蒸馏出酒来。
茶 在《诗经》中的《尔雅》、《谷风》等篇可见,异称也包括槚、茗、蔎等。据唐代陆羽所著的《茶经》中云:茶之为饮,发乎神农氏。这是古老的传说。现代学者则认为茶起初是药用,后来才在药用的基础上发展成以饮用为主。
《华阳国志.巴志》提及过武王伐纣后以日作封国,茶即是其中的贡品之一。产茶地区遍及涪陵郡、什邡县、南安县、武都县和平夷郡等。附带一提,槚通葭,蜀人谓茶曰葭萌(茶茗)。
扬雄这黄门郎写的《蜀都赋》中有“百华(花)投春,蔓茗荧翠”一句;湖南长沙马王堆驮侯墓出土随葬品的清单中有茶叶,可见西汉时茶已是四川和湖南官宦人家的饮料。
《茶乘》卷二引《广雅》(三国魏人张揖所写)中就提及:“荆、巴间采叶为饼,叶老者,饼成以米膏出之。欲煮茗饮,先炙令赤色,捣末置瓷器中,以汤浇,覆之。用葱、姜、桔子芼之。其饮醒酒,令人不眠。”引华佗《食论》曰:“苦茶久食益意思。”即北方人以茶为食品。
韦曜不善饮酒,故在孙皓的宴会以茶荈代酒则说明茶已登到孙吴的帝王之宴中。陶元珍在《三国食货志》卷八中曾评论:“蜀饮酒之风,似不及魏吴,当由饮茶之风特盛於蜀,茶足以代酒故也。”
至西晋时,左思的《娇女诗》能一定程度上的反映时人的心态,陆羽的《茶经》就节录了全诗中的十二句,当中犹以“心为茶[上艹下舛]剧,吹嘘对鼎[钅历]。”这句最为传神,描写出她是如何的急于喝茶。
调味品 约五千年前古人就已懂煮海为盐, 《商书.说命》中已有提及人们以盐作调味料的句子;“若作和羹, 尔维盐梅”。
《礼记内则》云:“栆、栗、饴(麦芽)、蜜”,这句话反映出人们已懂得从天然果实中得到甜美这口感,后来也加入了甘草与甘庶两个来源。蜂蜜也从野蜂转变成驯养的家蜂。
从战国开始, 姜、肉桂、八角、草果、山萘等调味料与酱油一起腌制的卥肉也誔生了。
曹丕曾下诏说:“新城孟太守道蜀猪、羊、鸡、鹜,味皆淡,故蜀人作食,喜著饴蜜,以助味也。”(见《北堂书钞》卷147)“南方有龙眼、荔枝,宁比西国蒲萄、石蜜(甘蔗制的冰糖)乎?酢且不如中国。”(见《太平御览》卷971引《魏文帝诏群臣》)
岭南风味 广东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和广西贵县罗泊湾一号汉墓中出土的食物与马王堆出土的差不多,只是多了大量海鱼、螃蟹、蚬、蚌、蛤等水产,也反映出广府菜水产品比重大这特色。广东人称作“天上人参”的禾花雀,遗骨也能在南越王墓中找到,证明当时岭南人已吃野味。
吴末人沈莹所著的《临海水土异物志》不仅是一本收录临海郡物产的方物志,实际范围是东南沿海浙闽(古代越人的生活范围)台湾一带。所罗列的不仅当地特有的果藤、飞鸟、鳞介、竹木等,比方:海参“土肉正黑,如小儿臂大,长五寸,中有腹,无口目”、[句黾][虫辟](一种海龟)“味如鼋,可食。卵大如鸭卵,正圆,中生啖,味美于诸鸟卵”、般肠竹“为笋殊味”;还讲述其食法:蜈松“长丈余者以作脯,味似大虾”、桄榔木“皮中有如米粉,中作饼饵”、[鱼辰]鱼“好作羹,滑美,似饼”。
《南方草木状》姑且不讨论是西晋人嵇含所撰还是伪造,但确实反映出唐宋以前的当时面貌, 草、木、果、竹四大类当中有很多可供食用,例如龙眼、椰子、荔枝、甘庶、甘薯等,其中甘庶还是交州进贡皇室的特产 (见《三国志.孙亮传》注引《江表传》)。书中还提及加工方法如豆蔻的干制“曝干,剥食”、槟榔“并壳取实曝干之,以扶留藤、古贲灰合食之,食之即滑美”, 也有被制成蜜饯果品如益智“子内白滑,四破去之,取外皮,蜜煮为糁”。
市集
这里说的基本是以附设在都城、州、郡、县城以及军镇中的“市”。边境上的互市、交市不在讨论之列;农村的就算有也还不是固定的。像吴都建业,因水利交通发达才会照顾船只的需要,左思的《吴都赋》就有一句:“轻舆按辔以经隧,楼船举帆而过肆。”边境之地,在城外的市集,规模也不算小,陆逊军曾造成石阳市集有过千人的伤亡。
从规模性质来分类,可分大巿、小巿、草巿和专业化的巿四类。
草巿开始时是自发性质,日后被官府接管,多在城外,与里巿的分别在于没有巿门。
大巿与小巿的区别, 多数是大巿为官立而小巿为民立。《通典.卷11.食货》云:“(东晋至陈)淮水北有大市百余,小市十余所,大市备置官司”而三国时的大巿,以建业做例:“京师四巿,建康大巿,孙权所立;建康东巿,同时立;建康北巿,永安中立”(见 《太平御览》卷827引《丹阳记》)。杨宽先生所写的《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一文中指出东吴建业贵族的里和重要的巿皆设于御道以南的秦淮河流域,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当时建业发达的水上交通,另一方面也是便于把大巿与小巿居分出来,放在突出的位置中。
地方大巿多指州郡所在地的巿;县城的却多数为小巿。不过无论大巿还是小巿,建成后便需置于官府管理。日后南齐东昏侯于宫宛立店肆“模大巿,日游巿中,杂所货物”说明大巿的规格高于小巿,交易范围及规模也更广泛。
官府置市缘管理市集,其职责可参考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口市律》: “市贩匿不自占租,坐所匿租臧(赃)为盗,没入其所贩卖及贾钱县官,夺之列。列长、伍长弗告,罚金各一斤。蔷夫、吏主者弗得,罚金各二两,诸位诈给人以有取,及有贩卖贸买而诈给人,皆作赃与盗同法,罪耐以下有(又)迁之。” 即核收市租、维持秩序。
但恐怕收市租才是其主职,至少吴国是这样,《长沙走马楼吴简》都是市吏收租的记录(注6);《三国志.高堂隆传》则记录魏征收“牛肉小赋”以充国库;汉末交州刺史朱符的酷吏“强赋于民,黄鱼一枚,收稻一斛。”(见《三国志.薛综传》)
还有,驻军之地不是必有城邑,军巿也随之出现。两汉时军巿已设军巿令一职,军舍中有人犯法军巿令可以格杀(见《后汉书.祭遵传》)。《曹操集》收录过一条曹操所颁的《军令》,当中有一句就是严正“吏不得于营中屠杀卖之,犯令,没所卖,及都督不纠白,杖五十。”
军巿不止只有肉食供应,潘璋所立的军巿似还能补充其它日常所需品,否则也不会达致“他军所无,皆仰取足”。
《三国志.仓慈传》注引《魏略》云:“至青龙中,司马宣王在长安立军市,而军中吏士多侵侮县民,(颜)斐以白宣王。宣王乃发怒召军市候,便于斐前杖一百……宣王遂严持吏士。自是之后,军营、郡县各得其分。”初期军中吏士侵民,这说明普通百姓也可进入军巿,但司马懿既把军营与郡县区分后,军人日后只能入军巿而百姓入郡县巿贸易,以避免再出现纠纷。军巿设军巿侯负责管理,魏晋南北朝民间交易中大量使用的券契也在军巿中出现,说明民巿的管理规则也适用于军巿中。
专门化的列肆包括布肆、帽肆与金玉肆等,不属于此文的范围。
粮巿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社会,所以不像迦太基这些商业国家那样,粮食需求基本是自给自足的,故民谚云:“百里不贩樵,千里不赈籴。”尽管巿场流通率不高,但五谷还是城巿居民所必需的,因此在通邑大都中“贩谷籴千钟”,即一家大粮店每年的经营额达到一千钟谷子,也就是一万小石了。
《史记.货殖列传》中对这种千种的大家记作“千户之君,则二十万”(年收入达20万钱)。据《晋书.食货志》所载,东汉永平五年太平盛世,首都洛阳“立粟市于城东,粟斛直钱二十。”但乱世时间总比盛世长,尤其是董卓之乱后“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经曹操的休养生息和兴屯田,北方渐渐复苏。西晋短暂的繁荣令巿场又开始活跃,首都洛阳便有“五谷巿”,“时谷贱而布帛贵,(晋武)帝欲立平籴法,用布帛巿谷,以为粮储。”
粮商相当活跃,更有奸商“挟轻资,蕴重积,以管其利。” (见《晋书.齐王囧传》)囤积居奇而谋暴利, 晋廷也于泰始四年(公元268年)设立“常平仓”以调控粮食巿场来达致平抑物价。但好景不长,随着八王之乱爆发,元康七年(公元297年)“关中饥,米斛万钱。”、太安二年(公元303年)“公私穷踧,米石万钱。”中国又陷入崩溃的局面。
三国时,胡质之子胡威从洛阳来探任荆州刺史之父, 辞归时胡质“赐绢一匹,为道路粮”,胡威也能以绢沿路购粮“每至客舍,自放驴,取樵炊爨”, 这就说明当时交通路线中还是能买到粮食的。(见《三国志.胡质传》注引《晋阳秋》)
孙权任车骑将军时,全琮之父全柔为桂林太守,“尝使琮赍米数千斛到吴,有所巿易”这只是当时贵族与官僚投入粮食经营的冰山一角之例,晋人江统就概括的总结:“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巿井之利,渐冉相放,莫以为耻。”
热衷于粮食买卖之因就要追溯至董卓之乱铸小钱令五铢钱崩溃,其间曹操虽重新复铸五铢钱,但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还是正式宣布“罢五铢钱,使百姓以谷帛为巿”,蜀吴虽有金属货币流通,但混杂大量虚额大币,以吴的大泉五千面值最大。就算曹睿于太和元年铸魏五铢,还是改不了货币经济的空前衰退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
粮食既是商品又是货币就是魏晋的特色。《晋书.食货志》就以此作总结:“人间巧渐多,竞湿谷以要利……虽处严刑而不能禁也。”更有甚者, 南朝宋人沈庆之指着田园对人说钱尽在其中。
屠肆 汉代的畜牧业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也得到很大的发展, 经营的利润也相当可观。《史记.货殖列传》记载:“陆地牧马二百蹄(五十匹),牛蹄角千(167头),千足羊,泽中千足彘(猪羊250头)……此其人皆与千户侯等(千户侯年收入为20万)。”畜牧业的发达也体现于屠宰和贩卖中:“屠牛羊彘千皮”和“马蹄躈千,牛千足,羊彘千双”皆是和前述的“贩谷籴千钟”一样,年收入廿万(千乘之家)。
曹魏时,首都洛阳东部的石桥南就有“牛马巿”(见《洛阳伽南记.卷二.城东崇真寺》),西晋时又增设了“羊巿”(见汪兆镛《稿本晋会要》卷54《舆地十.巿》)。像何进这样的“屠者”,在六朝建康城中也有牲畜巿场。“又有小巿、牛马巿……皆边淮列肆稗贩焉。”(见《景定建康志.卷16.古市条》)
农村一样有牲畜的交换,颜斐为京兆太守时,“课民无牛者,令畜猪狗,卖以买牛”(见《仓慈传》注引《魏略》),这里透露出当时主要肉食品种有猪和狗。秦汉时期食肉狗肉主要在中原地区,随着五胡乱华大人口迁向江南,食狗肉在南方也开始普及。
鱼巿 汉代已有养鱼的职业大户, 据《史记.货殖列传》所述每年“水居千石鱼破”也同是千乘之家,一百二十斤为一石,也就是十二万斤鱼。“鲐(海鱼)鮆(刀鱼)千斤,鲰(小杂鱼)千石,鲍(小白鱼)千钧(1钧为30斤)”这样营业额的鱼商同是年赚二十万钱。为甚么鲰与鲍的利润和鲐鮆相差这么多呢?《正义》注解作因鲐鮆又大又好者,所获的利较小而杂的鲰鲍多。
汉末时养鱼大户已不常见,多为小商贩,如任嘏在汉末荒乱时“家贫卖鱼,会官税鱼,鱼贵数倍,嘏取直如常”(见《三国志.王昶传》注引《任昭先别传》)。官府对鱼商收税,就说明当时鱼类贩卖的鱼巿比较普遍,南方盛产水产,专门售卖的鱼巿也随之出现,比如建康有“蚬巿”。(见《景定建康志.卷16.古市条》)
菜巿 汉代以后随着人们饮食水平的提高,蔬菜渐成日常膳食中的一部分,这就促进贩卖商巿的兴起。《史记.货殖列传》中每年种植“千畦(25亩)姜韭”与年销售量“佗果菜千钟”的菜商也同样是年入20万。
种植之人也不少,步骘避难江东穷困之时就种瓜自给,更有人“常种瓜菜,灌园以供衣食”(见《艺文类聚》卷87引《吴录》)、西晋人潘岳在其《闲居赋序》中自称:“灌园鬻菜,供朝夕之膳。”甚至是以城巿作为供应对象。《晋令》曰:“居洛阳内,园菜欲课以当者耳,其引长流,灌紫葱,丁各三亩。”(见《艺文类聚》卷82)江统曾劝谏太子司马遹,别指使下属贩卖菜、茶等。
时人食的菜主要有葵、胡荽、芜菁等。
果品巿 汉代以后,果品也渐成人们的重要食材之一。据《史记.货殖列传》所记:“安邑千树枣;燕、秦千树栗;蜀汉、江陵千树橘。”有这样的规模就能与千乘之家相比,贩卖商“枣栗千石者三之”与“佗果菜千钟”也一样。《索隐》注解云:“三之者,三千石也。必三之者,取类上文故也。以枣栗贱,故三之为三千石也。”枣栗与其它项目的千石、千钟、千钧相比,因价格较贱,所以需要三千石才能达到相同的利润。至于果的交易范围还远至岭南的番禺,《集解》引韦昭曰:“果谓龙眼、离支之属”,也就是当地主要以龙眼及荔枝作大宗的交易货品。
当时的商品交易中,杏是其中之一,且还能以杏换谷,董奉“为治病,重者种杏五株,轻者一株。于林中所在,箪食一器,是换一谷。”(见《艺文类聚》卷87引《神仙传》)至于大型商品园林的也有:孙吴时人李衡曾在武陵龙阳汜洲上种甘橘千株,后来“甘橘成,岁得绢数千匹,家道殷足。”(见《三国志.孙休传》注引《襄阳记》)
果品交易连官僚贵族也参与其中, 比如王戎“性好兴利……家有好李,常出售之,恐人得种,恒钻其核。”这也透露了当时巿场竞争激烈,故王戎为保自己出产的优良品种而钻核毁种。这时期的发达与战乱频繁有关,《齐民要术》的作者贾思勰就在卷四作了个总结:“按杏一钟,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蓏、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谚曰:‘木奴千,无凶年。’盖言果实可以巿易五谷也。”
酒肆 汉代酒业也非常发达,《史记.货殖列传》云:“酤(酒)一岁千酿”亦是千户之君。河北省满城的刘胜夫妇汉墓中就出土三十多个高达70厘米的大陶罐,罐上朱书各类酒名和数量,出土时罐内仍有酒的痕迹,据估计当时装酒一共万多斤。能酿造酒达万斤米酒的大酒坊仅刘胜这一国王就拥有,可想而知当时全国年产量之大了。
但到了汉末开始衰退,只因下达了禁酒令,《后汉书.孔融传》把孔融上书请曹操收回酒禁之表记于建安十二年之后,而孔融死于建安十三年,也就是曹操大概在建安十二、三年所下。徐邈于魏国初建时仍因饮醉而犯禁酒令,也就是说此令持续过起码五、六年之久。不独独是中原,益州也实行过。
禁酒令解除,再加上日后的玄风推动下,酒店遍地。阮籍之子修在洛阳“常步行,以百挂杖头,至酒店,便独酣畅。”
茶巿 蜀人王褒这谏大夫在其《僮约》(见《全汉文.卷42》)中规定家僮每日要为之烹茶,并要到武阳买茶,这表明了西汉时武阳一带已形成销售茶叶的巿场。
《全晋文》卷52载傅咸《司隶校尉教》:“闻(洛阳)南市有蜀妪作茶粥卖之,廉事打破其器物使无为,卖饼于市而禁茶粥以困老姥,独何哉?”此蜀妪盖因北人不饮茶,故作茶粥卖之以供北人啖食耳。
调料巿(包括油盐酱醋)
油脂 《史记.货殖列传》就收录了一位卖脂(汉代以前称食油作脂)至千金的雍伯,班固在《汉书.货殖传》中也说:“翁(雍)伯以贩脂而倾县邑。”战国以前一般是使用各种动物油,到了汉代已大量使用大豆油、芝麻油和菜籽油等(江陵凤凰山167号墓就出土大量装在陶罐里的油菜籽)。魏晋南北朝以后食用油才开始被称作“油”。
盐 《史记.货殖列传》曰:“糱曲盐豉千答”也是年收入廿万的富豪,答是盛盐的陶质容器,能“受斗六升合”。盐这人们生存的必需品却又偏偏很难靠自己生产,只好如同王莽的诏书那样“夫盐,食肴之将……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巿。”(见《汉书.食货志下》)汉武帝征战多年国库不够用,就看准百姓非买不可就设官实行专卖,汉末时曹操从卫顗议“监卖,以其益巿犂牛”实行专卖,蜀汉(见《三国志.王连传》、《三国志.吕乂传》)及吴(注7)也都实行过类似的盐专卖政策。
酱醋 从《史记.货殖列传》得知,汉代以前已有经营酱醋的大商家,“酰(醋)酱千瓨”就富比千乘之家。曹魏时不仅民间经营,官府也一样否则刘放也不会在奏中提出:“今官贩苦酒(醋),与百姓争锥刀之末,宜其息绝。”(见《太平御览》卷866引《魏名臣奏》)《北堂书钞》卷135却成胡粉。
左思的《蜀都赋》中说:“枸酱流味于番禺之乡”,也就是说,西晋时巴蜀的特产连岭南的广州也能买到。
附上食品的价格:
《后汉书.西南夷传》记录东汉灵帝时,益州边民叛乱,米值万钱,但渐以仁恩后米价降至数十钱;献帝时,刘虞治下的代郡民悦年登,谷值三十钱。
王仲荦先生在《金泥玉屑丛考》从大量文献中搜集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麻布(不包括绢帛),和粮食折钱数据共三十九条。其中米每斛折钱五百至一千者有五条;布每匹折钱五百至千者共廿五条。米一斛在当时基本都是换麻布一匹,那就表示三十九条材料中占了三十条,可见这一时期米一石折钱五百至一千。
魏晋南北朝粮价虽比两汉高两至三倍,但斗桶也比汉代大出一半,故粮价实与汉代相差无几。
《金泥玉屑丛考》第60页记录汉晋间,在甘肃,葱一石直百钱;姜两斤直四十钱;在河西,豉一斗钱二十五。
《中国古代社会经济史资料》第一辑第44页记录汉晋间,在甘肃,盐一石钱二十三;第39页记录东汉灵帝时,在京城,酒一斗值千钱。
注1.袁绍之在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嬴。《三国志.武帝纪》注引《魏书》
孔文举为东莱贼所攻,城欲破,其治中左承祖以官枣赋与战士。《太平御览》卷965引《英雄记》
是岁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一斛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帝使侍御史侯汶出太仓米豆为饥人作糜粥。《后汉书.献帝纪》
初,太祖乏食,昱略其本县,供三日粮,颇杂以人脯。《三国志.程昱传》注引《世语》
2.(晋)武帝尝降王武子(济)家,武子供馔,并用琉璃器。《世说新语.汰侈》
3.因命合围,分遗羸疾就谷淮北,廪军士大豆,人三升。《晋书.文帝纪》
上述两例可证豆与麦并列,同为主食之一。
4.“爵献金浆之醪。”并解释说:“梁人做诸蔗酒,名金浆。” 《西京杂记》卷四引枚乘《柳赋》
5.久之吕壹、秦博为中书,典校诸官府及州郡文书,壹等因此渐作威福,遂造作榷酤之利。《三国志.顾雍传》
(孙)皓以(何定)为楼下都尉,典知酤粜事。《三国志.孙皓传》注引《江表传》
承正月旦簿余嘉禾二年酒租钱一千八百(5346号简)
6.承十二月旦簿余嘉禾二年市租钱十万七千二百(5242)
口口言入收市吏潘羜簿领酒租(2579)
府前言绞促市吏口书收责地僦钱有人言靖叩头叩头死罪死罪死罪案文书辄绞促口(4397)
右新入柚租钱一万四千(5449)
7.(永安七年)秋七月,海贼破海盐,杀司盐校尉骆秀。《三国志.孙休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