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她订婚了,我嘿嘿一笑说恭喜你,然后沉着地将手机摔了个稀巴烂,然后觉得不过瘾又一个脚踹翻了鱼缸。
此后,我在房间里来回转了几圈,踩死了几条金鱼,连抽了半包烟,几次哽咽想哭,但每次都以笑收场。
想来想去,觉得这事儿确实他.妈挺可笑。
也不知是我忘记了怎么哭,还是觉得害臊,反正就是死活哭不成功,反而越笑越猖狂。
我的邻居敲门问我出了什么问题,我哈哈大笑地告诉她我正在看让子弹飞。
干笑了几分钟觉得甚是无聊,于是我决定睡大觉。
因为种种原因,最近我特能睡,有时候一觉醒来都不知道自己是谁,迷迷糊糊地扶着墙去厕所撒泡尿,回来一头倒下继续睡。
饿了就冲速溶咖啡喝,睡不着就抽根儿烟继续睡。
久而久之,我脱离了时间,仿佛觉着自己真到了佛陀所说的无我境界。
在古印度人的大肆吹嘘下,佛陀思想成为了一种极其牛逼的东方神秘,令无数佛教追随者倍受推崇。
我不反对佛教,但也不信那玩意。
我认为所谓的佛陀在很大程度上有着故弄玄虚的嫌疑,他们的所有真理都是两千年前古人类证明过的东西,只是换了一种更为装逼的方式表达出来而已。
他们的终极目标就是用最装逼的姿态告诫人们别装逼,而做为一个凡夫俗子的我们又很难做到不装逼。因此,得道成仙便成了传说。
当然这只是本人的一通胡说八道而已,搞不好还真有天堂这回事儿呢。
至于佛陀存在与否,我认为这完全取决个人所想,你要信,佛就存在,你要不信,他就连个屁都不是。
这跟爱情同一个道理,信不信是你自个儿说了算。
当我喜欢上某个姑娘时我选择相信爱情,并努力追求。当我们上过床之后我便立马唾弃爱情,并对外声称老子不信爱情。
当然这证明不了什么,唯一可以说明的是:我是个混蛋。
做为一个混混,我喜欢这称呼,多年的装逼生涯迫使我越来越喜欢当个混蛋。
就连我的女朋友也常这么叫我,我听起来也觉得很爽很舒坦。倘若突然有一天她叫我亲爱的我还真他妈不习惯。
三年来,虽然我跟其他女人也有过染,不过对她决无二心可言。
也许是年龄相差的缘故,她一直显得很顺从,我也把她当成了我唯一的闺女。
作为一个一无所有的混混,我很难向她承诺什么幸福之类的狗屁未来,唯有尽我所能使她快乐。
我认为所谓的将来纯属扯淡,当下拥有才是永恒,爱不爱那又是一回事。
任何事物都有他的固定寿命,包括爱情也是如是。再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终会被世俗击碎,剩下的就是油盐酱醋。
我向来不怎么喜欢跟我的女人玩儿什么卿卿我我之类的虚名,也不喜欢玩儿假浪漫。
看上去很美的东西其实最恶心。
我生性孤僻,包括我的亲人在内也很难跟我说上几句客气话。
我认为所谓的浪漫其实是一种极其幼稚的娇柔做作,与其两个人恭谨地烛光晚餐,还不如在路边大排当吃烧烤更有意义。看似雪白无瑕的富士山头其实冷得要死,还不如小俩口儿搁大床上打一炮更显温馨。
身处于这个鸟人时代,我们的所作所为总是无聊而又乏味,没有意义,浪费时间。
我将大部分生命用于发呆,然后将发呆的时间用于思考生命的意义。当然这将是一段艰苦的过程。
我可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问题去强 女干 妇女,也可能会因为一个永远没有答 案的二逼问题好几天不吃不喝生闷气。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只会让思绪更乱。
有时候我甚至想到了自杀,我认为只有死亡才能达到无我,无我是什么我也不晓得,只是想试试到底何种感觉。
人们用人生如戏来诠释生命的意义,用似水年华来形容青春的无奈,并同时企图用无怨无悔来安慰错过的爱情。
我认为这是在放屁。
我虽混蛋,却很难做到无悔。我对错过的任何一位姑娘都充满了无尽的歉意。
我迷恋着她们的一举一动,跟她们在一起日子是我人生中最灿烂的时光,不管怎样,姑娘们是美好的。
她们是上天赐予这个鸟时代最美丽的精灵,正因为她们的存在才让我有了继续活下去的理由。
为了那个姑娘,我愿意继续做个混蛋,并为之奋斗。
如果人生如戏,我不想做那个牛逼哄哄的导演去指挥别人,也不想做那个无限风光的男主角去走什么红毯,更不想跑龙套。
我只想傻呵呵地叼根儿烟躺在沙发上看各位表演。当然能有位好心的姑娘再为老夫冲杯儿咖啡就TM爽歪歪啦。